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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蘇州街頭那起電動車剮蹭,逆行女子當場懟臉拍攝、言語侮辱,小伙全程只重復“我聽交警的”。交警認定女子全責。女子隨后把未打碼視頻發上網,肖像、手機號(連帶兄弟手機號)一起曝光,網暴、騷擾隨之而來。兄弟倆工作受嚴重影響,先后被約談離職;兩人長期抑郁。警方后來以公然侮辱、侵犯隱私對女子作出行政拘留。
2026年8月10日,蘇州市虎丘區法院一審民事判決:女子須在抖音平臺向兩名原告賠禮道歉(持續不少于七日,內容經法院審核),并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是正規的,維權路徑走完了,從行政到民事都有結果。
可這算哪門子勝利?男的被曝光照片和手機號,被網暴,花了一年多時間維權,丟了工作,精神受創;女的沒露臉,身份信息仍受保護,判決履行情況至今未見公開跟進的強制執行報道。賠償覆蓋的是部分實際損失,遠遠填不平一年多的時間、失業、抑郁和隱私徹底泄露的代價。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第一責任人——這句話說得對。可當普通人選擇克制、把裁判權交給交警和法律時,系統給出的“勝利”卻如此單薄,這本身就值得追問。
成都地鐵“誣陷案”里,兩名女性被告人至今公眾只知道“羅某某、曾某某”,姓名未完全公開。法院認定她們的行為不構成對男方一般人格權的侵害,二審維持原判。男方若在現場“幾個耳光打回去”,全網很可能自發幫著刪視頻、壓討論,那個時候,女方的壓力會巨大;若選擇退讓原則、走程序,就可能是丟工作+長期網暴+判決結果有限。
現實里,曝光、網暴、失業、時間成本幾乎單方面砸在被誣陷或被攻擊的男性普通人身上,而發動攻擊的一方往往身份信息受更嚴格保護、判決執行力度與曝光不對稱。這不是個別案子的偶然,而是反復出現的結構:誰更容易被全網畫像、誰的隱私先碎、誰的工作先沒、誰的判決更難真正落地。
階級敘事在這里并不玄虛。底層或普通打工人沒有公關團隊、沒有組織化輿論機器、沒有快速“私下和解”的社會資本。
他們只能把自己交出去——交警、法院、律師費、請假、抑郁。判決書上的“勝訴”成了紙面上的安撫,實際生活被打穿。反過來,能快速動員情緒、把對方釘在恥辱柱上的一方,往往擁有更高的話語權和更低的個人風險。法律形式上平等,執行與后果卻因身份、性別、組織動員能力而傾斜。普通人被要求做“第一責任人”,可系統并沒有對等地讓攻擊者承擔對等的長期成本。
女拳這些年展現出的行動力與組織度,確實讓人側目。公開平臺上(小紅書、微博)內容并不藏著,但非公開渠道——QQ群、豆瓣生活組、各種私密討論——外界幾乎看不到成體系的截圖或記錄。這里又要問問我們的左派陣營,為什么不敢于斗爭,不敢在關鍵點發出自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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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B站有個著名的視頻《只有階級分析,沒有斗爭的馬克思主義是奴隸主義》。左派的聲音發出來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我記得有一個小伙子,他在地鐵里面講話,說自己被辭退了,一分錢沒有,后來路人抱住了他。這就是團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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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女權的作用有,就有呼吁原子化的個人必須團結起來。我相信我們左邊的人團結力量很強大,雖然總是搞一些讀書群,行動跟不上,但是我依然充滿希望。因為這個體系是可以爭取多數人的。
最后說回這個官司。
法律不公不在于“判決書上寫了什么”,而在于“誰真的付出了代價、誰的代價被系統悄悄減免”。直到曝光、失業、精神損害、判決執行這些后果真正對等,直到普通人走完程序后不必再問“這算哪門子勝利”,法治才不只是對克制者的安慰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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