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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家客服給出的指引,李先生先后前往德邦、順豐等多家快遞網點嘗試寄件,均被告知無法收寄帶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商家發貨的時候能正常寄過來,怎么我退回去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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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漫畫。(來源:信號新聞)
信網·信號新聞7月23日訊 廣西消費者李先生(化姓)近期在電商平臺“富威德官方旗艦店”花費950元購買了一款相機監視器套裝,由于該監視器不符合自己的使用預期,李先生隨即申請退貨,沒想到因為監視器內置的鋰電池被多家快遞拒收,李先生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 反映了此事。信號新聞介入后,商家的運營主體漳州視瑞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訂單問題已妥善解決,商品已通過快遞完整退回并被商家簽收,店方已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款。
相機監視器申請退貨 因鋰電池被快遞拒收
李先生買的這套富威德F5PROX相機監視器鐵手套裝,包含監視器、F970電池、蝸牛云臺、便攜包等配件,實付金額950元。商品詳情頁標注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且附帶運費險。收到商品后,因產品不符合李先生的使用預期,他在平臺提交了七天無理由退貨申請。
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退貨流程剛開始就卡在了寄遞環節。7月12日,他通過電商平臺預約上門取件后,圓通快遞員現場告知商品內置鋰電池屬于違禁易燃物品,不符合收寄標準,當場取消了取件訂單。隨后李先生也收到電商平臺官方短信,顯示“寄件申請已取消,因物品不符合寄遞標準”。按照商家客服給出的指引,李先生先后前往德邦、順豐等多家快遞網點嘗試寄件,均被告知無法收寄帶鋰電池的電子產品。“商家發貨的時候能正常寄過來,怎么我退回去就不行了?”
嘗試了多家快遞公司,李先生的退貨都沒法寄出,商家建議他單獨把電池留下,退貨時扣除30元當做電池費用。對于這一方案,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我是整機申請退貨,留下一塊電池對我來說毫無用處。更何況寄不出去并非我的原因,為什么要我來承擔損失?”
商家能發個人難退 商家稱會積極協調以保障消費者退貨權利
為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情,信號新聞電話聯系了商家運營主體漳州視瑞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確認,富威德官方旗艦店確屬該公司運營,已記錄消費者反饋的相關問題,并將同步至平臺運營團隊核實具體情況。
后續工作人員致電信號新聞表示,目前相關訂單問題已妥善解決,商品已通過京東快遞完整退回并被商家簽收,店方已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款,未扣除此前提及的30元電池費用。針對帶鋰電池商品個人退貨寄遞難的問題,工作人員稱消費者如遇到此類寄遞障礙時,店鋪會積極協助處理,以保障消費者順利完成退貨。
對此,相關業內人士表示,鋰電池屬于限制寄遞物品而非絕對禁寄品,商家批量發貨時,通常已與快遞企業簽訂專項安全運輸協議,完成鋰電池寄遞備案并提供合規檢測報告,可通過陸運渠道正常發件。而個人消費者無法提供對應的資質文件與安全責任承諾,快遞網點出于風險管控和合規要求,可能會直接拒收個人寄送的帶電池商品,這正是“能寄來、寄不回”現象的核心成因。
律師:寄遞難題不應全部由消費者承擔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劉國建律師評析,七天無理由退貨是網購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法定權利,商家在商品頁面作出相應承諾后,應當為消費者順暢行使該項權利提供必要保障。鋰電池寄遞存在的合規要求,屬于電商經營者開展經營活動時就應當預見并做好預案的商業風險,商家既然能夠通過合作快遞完成正向發貨,就有義務為消費者匹配同等合規的逆向退貨渠道,比如安排具備鋰電池運輸資質的合作快遞上門取件,而不應將寄遞難題全部轉嫁給消費者承擔。
劉律師表示,商家提出的“留存電池、扣減貨款”方案,本質上是單方面變更退貨約定,在消費者明確拒絕的情況下不產生約束力。若因商家未能提供有效退貨方案,導致消費者無法按期完成退貨、退款權益受損,消費者可先行向電商平臺申請介入調處,也可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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