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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車上高速
掏出他人駕駛證企圖蒙混過關
當民警質疑照片與本人不符
男子聲稱是“發福”
謊言被識破
最終躲不過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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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民警依法對無證駕駛的駕駛人潘某執行行政拘留五日。
6月20日,民警在G78汕昆高速宜州收費站執勤,依法攔查一輛小轎車時,該車駕駛人神色慌張、眼神閃躲,遲遲拿不出駕駛證。
就在民警欲通過系統進一步核查時,男子慌忙掏出一本持有人為“韋某某”的C1駕駛證。民警仔細核對駕駛證信息后指出:駕駛證上的照片與駕駛人本人完全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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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當場識破后,男子仍不死心,辯稱:“那是多年前拍的,我發福變樣了。”
民警詢問男子駕駛證上的多項信息,他都答不上來。在民警的耐心普法教育下,該駕駛人終于坦白:自己姓潘,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經系統核查,確認潘某未取得任何機動車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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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潘某當日下午搭車至柳州游玩,晚間因家中急事需返回,便向同行的朋友謊稱持有C1駕照,借車返程。行至檢查點時,正巧翻找到朋友遺留在車上的駕駛證,便試圖蒙混過關。
6月26日,潘某被依法傳喚至大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潘某處以罰款一千五百元,行政拘留五日。
在拘留所里,民警結合典型事故案例對駕駛人潘某進行普法宣教,指出無證駕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提醒其嚴守法律紅線,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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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不是捷徑
是隨時可能失控的險途
請務必持證上路
讓每一次出行都合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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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發重點違法
無證、“失駕”人員不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更加容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駕醉駕、使用假牌假證等其他重點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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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生命安全
無證、“失駕”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法治觀念較差、駕駛技能欠缺,駕車上路行駛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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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不予理賠
無證、“失駕”人員駕車上路行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賠付相關損失,受害方的權益或得不到相應保證,加重雙方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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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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