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起國際官司,受到外界關注:兩艘外籍油輪在霍爾木茲海峽附近相撞,按慣例該去倫敦或新加坡,但雙方船東一致拍板——去廣州海事法院,適用中國法律。1.8億的大案,一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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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霍爾木茲海峽東入口,阿聯酋富查伊拉港外約24海里處。安提瓜和巴布達籍油輪“阿達琳”輪與利比里亞籍油輪“前線老鷹”輪發生碰撞。“阿達琳”輪起火并嚴重受損。兩艘船全部是外籍,碰撞地點距離中國數千公里。按過去幾十年的國際慣例,這類高價值海事糾紛幾乎都會流向倫敦或新加坡的海事法庭或仲裁機構。
但這次不一樣。兩艘外輪碰撞后,外籍當事人一致同意適用中國法律,由廣州海事法院解決雙方實體爭議。雙方均為外國企業,碰撞發生在中國領海之外,與中國沒有傳統意義上的管轄權連接點。卻主動選擇了中國法院。
一艘受損船來深圳維修,另一艘在深圳被扣押,兩艘外國船在中東撞了,跑到中國來打官司——這本身就是一個比懸疑劇還離譜的劇情。
“阿達琳”輪受損后,“前線老鷹”輪駛入深圳港口進行維修。“阿達琳”輪船東環球航運控股有限公司依據海事保全規則,向廣州海事法院申請扣押“前線老鷹”輪。為解除扣船,“前線老鷹”輪船東提供了約2.03億元現金擔保,并申請設立1.68億元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隨后,“阿達琳”輪方向“前線老鷹”輪方索賠船舶價值、船期損失等約1.68億元,后者反過來索賠修理費、船期損失等1000余萬元。雙方互相追責、雙向索賠,法院將雙方訴求合并審理。涉案標的總額高達1.8億元人民幣。
廣州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先后召開了四次庭前會議,完成舉證質證、技術調查籌備等前置工作。2026年7月14日公開開庭審理。庭審后法院積極推動調解,雙方于7月27日達成和解協議。7月31日,法院組織了兩外輪碰撞事故責任糾紛及所涉租約糾紛案的債權人分配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阿達琳”輪船方代表專程從境外到廣州海事法院遞交感謝信并贈送錦旗。從扣案到結案,大約一年。
這個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哪?在于打破了國際海事糾紛解決長達百年的“路徑依賴”。
過去幾十年,倫敦憑借深厚的普通法傳統、豐富的案例積累、全球頂尖的海事律師和鑒定專家資源,幾乎壟斷了高價值海事訴訟與仲裁。新加坡則憑借較高效率、相對較低成本和較強中立性,成為亞洲重要的替代選擇。倫敦的優勢在于規則可預測性極強,但訴訟周期往往長達兩到三年甚至更久,律師費用高昂;新加坡效率更高、成本約為倫敦的六到七成,但判決在中美等大國的跨境執行力相對較弱。
但這次,兩艘完全外籍的船舶、發生在中東的碰撞,卻主動“用腳投票”選擇中國法院和中國法律。環球航運外方代表比洛夫說得非常直白:“我們選擇適用中國法律、由中國法院管轄的主要原因,是希望本案能夠得到絕對公平、不帶偏見、不偏不倚的處理。”他最意外的是本案僅用不到一年就辦結——“中國法官和代理律師會主動推動案件向前推進,這樣的辦案思路和歐洲、倫敦,甚至新加坡的完全不一樣。如果告訴同業,案件有望在一年內辦結,他們肯定會選擇到中國來解決糾紛。”
一年對兩到三年,甚至五年。這個效率差,比任何廣告都管用。
更深一層,這個案子至少釋放了三個信號。
第一,中國海事司法正在從“跟跑”走向“領跑”。 案件審判長、廣州海事法院副院長吳貴寧表示,針對雙方及分別委托的航海專家對碰撞責任的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案件審理中創新引入海事技術調查官,依托前期封存的核心證據還原碰撞事故經過,清晰界定會遇態勢及過錯責任。過去,國際海事訴訟高度依賴歐美保賠協會或西方航海專家出具的報告。而中國法院用技術調查官機制,跳出了依賴西方技術專家的傳統模式,確立了中國海事技術事實核查的獨立話語權。廣州海事法院在扣押船舶、庭前會議、設立基金、開庭審理、技術事實核查、開展司法調解等多個環節,展現了中國海事法院駕馭復雜疑難海事案件的司法能力和高效務實的司法作風。
第二,調解而非硬判,效率優勢碾壓西方。 西方司法傳統偏向硬性判決,程序冗長且容易兩敗俱傷。中國法院積極推動調解,在兼顧多方利益的前提下促成雙方快速和解,使大額債權在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中得以快速受償。調解結案而非硬判,符合國際海事糾紛當事人更看重商業解決、降低成本的現實需求。2.03億現金擔保到位,1.68億責任基金順利完成分配,整個案件從扣船到辦結用時約一年。對比倫敦常見的兩到三年周期,效率優勢肉眼可見。
第三,中國海運大國必須擁有自己的爭端解決平臺。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海運貿易國之一,港口吞吐量、船隊規模、造船能力長期位居世界前列。海運大國如果長期把爭端解決權拱手讓人,就意味著規則制定權、話語權和相關高端法律服務利益都被他人拿走。香港文匯報的評論指出:本案當事人雙方均為境外主體,碰撞發生在霍爾木茲海峽,與中國并無傳統意義上的管轄權連接點,但外籍當事人自愿協議選擇中國法院管轄并適用中國法律,充分證明中國海事司法已具備與倫敦、紐約或新加坡等傳統國際海事仲裁地同等的國際吸引力與公信力。
當然,一次個案不能說明中國已經取代倫敦或新加坡。 倫敦的歷史積淀、案例庫和專業人才優勢依然巨大,新加坡的中立形象和效率優勢也依然存在。但這次“罕見選擇”是一個明確的信號——當中國的司法效率、專業能力和執行力被國際商業主體真正認可時,規則話語權的轉移就會從量變走向質變。未來,類似案件如果越來越多,中國海事法院的國際影響力就會逐步坐實。到那時,人們回看2025到2026年這次“罕見選擇”,或許會發現它正是中國從海運大國邁向海運強國過程中,一個雖小卻關鍵的節點。
兩艘外國船在中東撞了,跑來中國打官司,適用中國法律,一年結案。這個劇本,五年前沒人敢寫。倫敦壟斷了上百年的海事糾紛解決市場,被中國用“一年結案”撕開了一道口子。比洛夫那句話值得所有人記住——“如果告訴同業,案件有望在一年內辦結,他們肯定會選擇到中國來解決糾紛。”這不是外交辭令,是實打實的商業選擇。
當兩艘外籍油輪在霍爾木茲海峽相撞后,船員們想的不是“去倫敦”,不是“去新加坡”,而是“去中國”——這個畫面,比任何數據都更能說明問題。中國正在從海運大國走向海運強國,而海事司法,正在成為這條路上最硬的軟實力。當兩艘外國船在霍爾木茲撞了之后選擇來中國打官司,當1.8億的案子一年就能結案,當倫敦兩三年的周期被中國縮短到一年——這條賽道上的規則,正在被重寫。而寫規則的人,手里的筆已經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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