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家族遺產糾紛案作出最新裁決,駁回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創投)的上訴申請,維持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資產保全及披露命令,并下令宗馥莉須支付25萬港元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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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作為娃哈哈接班人的宗馥莉因資產糾紛在香港被起訴,三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三名原告主張他們作為宗慶后的子女,應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或信托受益權,要求“拿回信托資金”。
去年8月1日,香港高院曾公布娃哈哈遺產繼承案的聆訊結果:宗馥莉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匯豐銀行賬戶提取款項或賬戶任何資產。與此同時,宗馥莉需披露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據披露,截至2024年5月31日,該賬戶凈資產約為18億美元。
據報道,宗慶后的遺產包括娃哈哈集團29.4%股權,這部分已于2024年8月由宗馥莉完成繼承并接任法定代表人(目前已經辭職)。娃哈哈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國資持股46%(第一大股東)、宗馥莉持股29.4%、職工持股會24.6%。此外,宗慶后名下還有建浩創投有限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公司)持有的多筆境外資產,特別是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戶里的資產(約18億美元),這筆資金的歸屬,即是本案爭議的核心。宗馥莉自2024年2月起成為建浩創投唯一股東及董事,上述資產是否屬于信托資產、各方是否享有相關權益,成為后續訴訟爭議焦點。
宗馥莉不服及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后,去年10月再提出申請,提出了五項上訴理由,包括原審錯誤認定原告、被告之間就匯豐賬戶資產存在信托及受信關系;原審不應配套批出披露令,披露內容與內地訴訟訴求重復、無資產轉移風險即無需披露等。
然而,本次香港高院的判詞卻提到,宗馥莉方提出的五項上訴理由均不具備合理勝訴可能性;同時,即便本案上訴依法無需上訴許可,法庭亦不會批準被告延期提起上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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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建浩創投旗下涉及約18億美元的匯豐銀行賬戶資產保全禁令持續生效,宗馥莉被禁止從中提取或抵押賬戶資產,保全效力維持至杭州中院相關訴訟最終處置完畢,或香港法院另行作出變更、解除保全命令為止。此外,宗馥莉仍需披露該匯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香港上訴庭裁定針對的是資產保全程序問題,并不意味著法院已經認定相關資產歸屬于哪一方。圍繞協議效力、信托關系是否成立以及相關權益如何分配等問題,仍需等待杭州訴訟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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