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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寫做事的為什么斗不過做人的,有讀者看了第一個話題之后,留言問了我一個問題。
他說他很困惑,他認為人的知識和我打比方的牌局,是不一樣的。
打牌的時候,的確不是牌越多越好,多出來的如果是出不掉的單牌,反而有害。
可知識這個東西呢,拾到籃籃里都是菜,我有,它肯定是正向的,它要么有好處,要么沒有好處。
沒道理它帶來了一個負數。
好比A和B同樣做銷售,A懂技術,B不懂,那么A就可以介紹得更清楚,細致,準確,難道不是么?
無論怎么看,A一定更有優勢,難道不對么?
你這個問題很簡單,答案是真不對。A未必更有優勢,甚至很可能是更有劣勢。
2006年的時候,我當時研二,在一家媒體服務器公司做實習生。
有一天晚餐時大家聊天,聊起防火墻。CTO說,如果向PC用戶提供安全服務,每個月10塊錢不算貴吧。
我就不以為然,我說,你在美國待太久了,你不了解國內的消費者。
他出國已經十年以上了,06年剛回國。
我說,你看那些買電視機的,他們計較的真的是一堆的技術參數么?不,他們計較的是大。
大=有面子,小=沒面子。
至于你說分辨率,你說外接的功能接口,你說音質,你說這了那了的,只要客人們看不出,主人自己也不在意。
他們肯花上萬塊買臺自己也不怎么看的大屏幕掛在客廳里,當作一道風景線。
不等于他們愿意花10塊錢,去買什么PC上的安全服務。
CTO不以為意,他覺得你一個初入社會的小年輕明白什么。
他跟我講,那只是國內的暫時現象,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一切的消費習慣,都會向美國靠攏的。
如果老美的消費者愿意,那遲早,我們的消費者,也會愿意。
我當年也很愣頭青,面對領導的質疑,依然選擇了有話直說。
我說,這個遲早,只怕未來幾十年都看不到。
不信咱們去觀察那些高收入的群體,那些已經變得有錢的人的消費習慣。
你覺得他們挑手機是怎么挑的?
是看一堆復雜的功能參數介紹?是看這些硬件與自己主要使用的軟件之間是否匹配?
難道像我們大學里攢電腦那樣,還跑個分數出來,看看什么軟件能支持渲染?
不,他們根本不看那些。
他們看的是這款手機有沒有一個鯊魚皮的外殼,上面有沒有鑲鉆,有沒有明星代言,第一眼看起來上不上檔次。
打那個年代過來的讀者,聽到這里估計會心一笑,因為我們都經歷過。
在蘋果出來之前的手機市場,它的方向真就是這樣,往小罐茶的方向發展去了。
而且嚴格意義上講,第二年,蘋果一代出來了之后,它也不是賣硬件配置的。
它賣的是用戶體驗,是開發者生態。
它賣的恰恰就是我前一年講的,是一種感覺。
這種感覺就叫做,我用了這個產品,意味著我能夠過什么樣的生活,在別人眼里,我是什么樣的人。
人們是根據這兩點決定自己要不要下單的,而不是根據那一堆的技術參數。
那時候,CMO就挖我,他的意思是說,你干嘛要待在研發部做實習生,你來跟我做銷售吧。
你不要覺得自己讀過研就非得做研發,銷售部的新人也都讀過研的。
我說,不是因為這個,我并沒有技術情結,我也不排斥市場工作。
但我覺得,做過研發的,會更懂產品細節,銷售會做得更好。
他笑了,他反問我,你覺得,咱們公司的CTO,讓他來做CMO,會更好么?
所以擱你身上也一樣,你真要是做了十年八年的研發,其實對你做市場是不利的。
你知道的細節太多,你就會囿于這些細節,就像馬克吐溫說的,a man with a hammer, everything looks like a nail。
我不知道20年后的今天,昔日的CTO,假如能夠想起當年和實習生的對話,是否會發現,自己的確不懂消費者的決策邏輯。
但我自己,早在2012年,就發現昔日CMO,說的是對的。
因為那一年,因為創業需要,我脫離技術崗位,去帶市場團隊了,負責產品,售前,銷售三個部門。
最開始,因為產品本來就是我主導研發的,我對細節很熟悉,所以,我給出的產品介紹文案,都是很詳盡的。
我硬件哪里好,我軟件哪里好,我到底用了多少技術。
然后在市場推廣的過程中,就發現非常糟糕。
因為方案太復雜,我手下的產品經理,售前們,對著客戶,講不清楚,最后都成了擺設,每次都得我來講。
而我去講,看似對答如流,實則沒有意義。
因為那一整年的市場活動,最后都變成了我的個人秀,我到處秀口才,口若懸河。
有人喜歡么?有人喜歡我們的產品么?
沒有。
那么到了12年年底,我們就反思,我們的市場工作到底是在賣什么?
總不能是賣我這張嘴,我們賣的是產品。
如果客戶最后都說,他們對我們的產品沒興趣,但覺得我這個人,的確是個人才,那有什么意義呢。
我不是賣身的,我是來賣藝的。
所以到2013年的時候,我讓產品部門里,一個美院出身的碩士,去設計了一套界面。
其實就相當于一個電商的頁面,里面展示的全都是全球各地的豪宅,名車,名表,各種奢侈品。
結果大獲成功。
不僅客戶很喜歡,連我們的大股東的大老板,都很滿意,把他集團里手下兩個總裁,都叫來參觀。
說要向我們這個,他們參股的子公司的市場經驗學習。
其實是非常好笑的,甚至荒誕的。
我們賣的是服務器,這臺服務器上隨便你跑什么,隨便你加載什么。
你加載一個貧民窟的畫面,和你加載一個海湖莊園的畫面,對服務器來說,沒有區別。
但對用戶來說,就真的產生了區別。
用戶看到海湖莊園的那個畫面,他就開始聯想,聯想自己的生活。
你看,我并沒有明著晃點客戶,也沒有許諾什么。
是他們自己覺得買了我家服務器,就住進海湖莊園了。
2013年,針對DEMO,我動用的這點小技巧,就是06年時,我對消費者的看法。
消費者關心的從來不是詳細的產品細節描述,而是一種感覺。
他買了之后,會過什么樣的生活,會成為別人眼里什么樣的形象。
哪怕這種感覺并不真實,也無所謂。
消費者是活在商家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生物。
而在前一年,2012年的時候,我之所以栽跟頭,恰恰是因為我太懂技術細節。
從06年到11年,我從實習生到內核工程師,到軟件架構師,到甲方的系統架構師,我做了太久的技術。
我的確像06年,CMO預言的那樣,一旦真擁有了錘子,就會看什么都像釘子。
所以,回到那天讀者的問題。
你上來就錯了,你的前提假設就是個錯的。
你說,懂的細節越多,介紹的越清楚,這里面有一句潛臺詞,你沒有講。
那就是,你默認,介紹得越清楚,客人越愿意下單。
錯,這個默認前提本身就是錯的。
你之所以會這么想問題,是因為你已經拿起了錘子,你已經忘記了真實的消費者什么樣。
06年,我初入社會,什么都不懂的時候,反而最接近真相。
因為彼時彼刻,我就是一個純粹的消費者。
從06年到12年,我做技術的時間越久,程度越深,我就越像昔日自己的CTO,我漸漸脫離消費者了。
我會覺得,那群消費者,他們懂個啥呀,他們啥都不懂。
他們不懂,我懂,所以我應該教育他們,我應該把參數細節,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發揮自己的技術優勢。
然后到2012年,我就栽了跟頭。
為什么栽跟頭?
因為消費者不需要你教育他,人家要的就不是懂你的產品,人家要的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在別人眼里的樣子。
于是,你懂的越是詳細,你越是賣不掉。
你明白了太多細節,以至于你反而做不來很多事兒。
就像廚子,你沒發現么,很多廚子都是沒法在外面吃飯的。
所以,你還覺得人生和牌局不一樣么?
太一樣了。
牌不在于大,在于順。牌大出不掉,不如牌小能出掉。
人生也一樣,人生第一句話永遠都不是我有什么,而是他要什么?
一旦你把我有什么放在前面了,那就成了馬克吐溫筆下的二哈,拔錘四顧心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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