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是有提法,說是文藝為某某服務,如果具體到文學層面,那么文學也應該為某某服務。實際上文學似乎沒有為誰服務的理念,誰能看到就是為誰服務,或者說誰能接受就為誰服務。那么文學到底為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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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根本上說,文學的產生是無功利性的。倘若非要給文學冠以功利的目的,那么文學就是人們心底自由的呼喊,可以緩解疲勞,可以讓人的精神暢快起來,也可以讓人更深刻地認識周圍的世界,但這些并不能產生直接的經濟價值,不能兌換成錢,現在的文學作品卻可以賣錢,那么文學到底為誰服務?遠古時期的文學,沒有文字記載,只是憑借人們的口耳相傳來傳播,而最先在田野中發出呼喊的那個人就算是發表了文學作品。巫師帶領人們圍著篝火跳舞,向神禱告,也算是發表文學作品。人們傳承遠古神話,自己編造一些英雄傳說,都可以算作文學作品。即便人們編的一些小笑話、小故事,也算是文學作品,并非只有權貴寫的詩詞才算文學作品。如此一來,文學作品的范圍就大了,不僅有高雅的文學作品,而且有通俗的文學作品,不僅有宮廷內流行的文學作品,也有民間流行的文學作品。那么文學作品流傳這么廣泛,是不是為所有人服務呢?當然不是,文學只為理解的人服務。倘若權貴不讀文學作品,整天沉迷聲色犬馬,那么文學就不會為他服務,或者說他根本不懂什么是文學。倘若權貴整天讀文學作品,還要寫詩作詞,那么文學就為他服務。或者他可以通過文學的方式來認識世界,甚至改變整個人生觀和價值觀。民間的農民也是如此,大多不讀書,不識字,倘若沒有聽到過小故事,沒有聽到過遠古神話,那么他們的生活就是枯燥乏味的,文學不會為他們服務。他們聽到了小故事或遠古神話,聽到了人們傳播的村里的男男女女的事,就算是接觸了文學作品,還要從中總結出某種規律,或者說總結出對自身有教益的東西。當然這樣的文學作品會為他們服務,而他們閉目塞聽,從來沒聽說過小故事或小傳說。那么文學作品就不為他們服務。
人們說話也是如此,只說給能聽懂的人,倘若說了半天,又比劃了半天,費了半天勁,對方一句也沒聽懂,那么這種對話就是無效的。文學作品也是如此,發表之后,讀者能看懂,就能接受,哪怕對書中的觀點持一定的批判態度,也仍然受到書中內容的影響。雖然文學作品是形而上的精神產品,本身具有無功利的屬性,但在流傳過程中就具有了一定的功利目的,甚至被某些掌權者運用。掌權者掌握著權力,同時也掌握著天下的優質資源,并不肯分給普通勞動人民。民間的書生要想方設法擠進官場,要成為官員,就可以光宗耀祖。沒有科舉考試之前,民間的書生要進入權貴家里做門客,為權貴出謀劃策,立功之后才可以接受封賞。他們的功利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為權貴服務,即便寫了某些文學作品,也仍然在維護權貴的利益。那么他們寫的作品就是為權貴服務的。唐代以后有了科舉考試制度,民間的書生不用到權貴家里做門客,可以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場,那么他們寫的文章就是歌功頌德的文章,是為了維護權貴利益而寫的文章,或者說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而寫的文章,如果這樣的文章成為作品,那么這樣的作品維護的就是統治階級的利益。他們做官以后,有可能不再寫詩作詞,不再寫文學作品,可是他們仍然要寫奏章,或者說要寫匯報的公文,而公文又會成為一種文學作品,只不過沒有發表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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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生會把科舉考試中的琢磨功夫用在寫公文上,琢磨皇帝的意圖,琢磨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琢磨官場的風氣,不但會報喜不報憂,而且會把壞事報成好事,甚至和上級一起蒙騙皇帝。即便他們寫詩作詞,也只是歌功頌德或寫個人的小情緒,卻不會突出公平與公正的理念,更不會書寫內心真實的想法。那么這樣的文學作品,就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即便他們寫了“哀民生之多艱”的作品,也仍然站在統治階級的立場來寫,卻并沒有把自己變成農民。當強權出現以后,文學就被強權控制了。很多文人成了御用文人,要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而不會維護勞動人民的利益。縱觀整個古代的文學史,大多數文學作品都在維護權貴的利益,維護現有的等級制度,而具有反抗精神的作品往往被當權者禁毀。并不是作者不能寫,而是寫出來不能發表,或者發表之后被禁止發行。當權者總是要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而且要保證現有的體制不變,叫做“祖宗之法不可變”,誰變誰就是大逆不道。文學作品本身講究創新,不僅有語言的創新,而且有內容和結構的創新,倘若所有的文學作品都千篇一律,那么所有的文學作品就都沒有存在的理由。在這種創新的創作中,統治階級感覺到了危機,因為作家會把筆觸伸向民間,會體驗老百姓的生活。會寫出制度的不合理以及壓榨、剝削的事實。
有鑒于此,統治者就要控制文學,而且文壇的領袖一定是做了官員的人,而不是民間的知識分子。因為官員手握權力,好辦事,完全可以調動手中的資源,為文學做出一定的貢獻。實際就是湊一幫子文人,寫詩作詞,寫散文,寫小說,寫劇本,而且要形成很多流派。只不過他們形成文學流派之后,很容易形成政治運動,或者說被皇帝忌憚。因為他們同氣相求。總是寫詩作詞,寫文章,形成一定的政治勢力,當然就被打擊了。縱觀歷史上的詩人和作家,大多做過官,大多有過被貶謫的經歷,和他們經常寫作有關系,而且和文學的創新性有關系。因為他們經常寫作,要搞一些語言和內容的創新,就很容易把筆觸伸向民間,很容易揭露當時體制的不合理與黑暗之處,當然就會被皇帝忌憚,甚至整個文學流派被限制,被打擊,文學流流派內部的成員統統被貶謫。皇帝和官員要維持現狀,維持現有的等級秩序不變,就要打壓文學。同時還要創作文學作品。尤其是一些官員,要引領文學思潮。他們寫詩作詞,寫文章、寫小說,都是維護現有的等級秩序,維護自身的利益,同時也可以寫一寫個人的小情緒,大多不會站在勞動人民的角度來寫作。即便產生了杜甫憂國憂民的詩歌,產生了白居易的諷喻詩,也只是一種風格的體現,而他們本身并不是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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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文學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而到了社會主義社會,文學應該為勞苦大眾服務,為無產階級服務。可是文學本身是超功利性的,并不存在為誰服務的問題,誰能看到文學作品,誰能理解文學作品,文學就為誰服務。倘若強行規定文學為誰服務,就有了強權的干預,似乎背離了文學的初衷。文學就像一面鏡子,人們可以在里面照見自己的光芒與丑陋。誰想照鏡子,誰就去照,誰不想照鏡子,就沒必要強迫人家去照,畢竟鏡子擺在那里,想照或不想照是個人的選擇。別人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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