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社記者 吳亦有
不久前,電影《給阿嬤的情書》熱映引發關注。影片以一封封跨越半世紀的僑批為線索,娓娓講述了一段橫跨歲月山河的信義故事。20世紀40年代末,潮汕青年鄭木生遠赴南洋謀生,不幸客死他鄉,其友人謝南枝出于情義與感恩,18年如一日以鄭木生名義,向其妻子葉淑柔(阿嬤)及其子女寄送書信和物資,生動詮釋了老一輩華僑艱苦奮斗、重情重義的精神風骨。
溫情動人的劇情之外,影片還蘊含諸多貼近民生的法律問題,涵蓋夫妻財產認定、法定遺產繼承、個人隱私保護等民法典相關法律議題。《民主與法制》社記者特邀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林楠,從現代視角出發,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律規定,深度解讀影片中的情與法。
江海萬里隔不斷法律責任
影片中,潮汕女子葉淑柔與鄭木生結為合法夫妻,婚后二人育有三名子女,家庭和睦。20世紀40年代末,鄭木生遠赴南洋務工,從此與家人山海相隔。數十年來,他通過僑批這一特殊的銀信載體,持續向潮汕老家寄回書信與血汗收入,全力維系一家人的生活。葉淑柔則留守故土,獨自扛起撫育子女、操持家事的重擔。多年后,子女長大成人,葉淑柔也已年邁,她珍藏著來自南洋的僑批,過著平淡安穩的晚年生活。
針對分居家庭的財產認定與扶養責任問題,林楠表示,鄭木生在南洋務工賺取的勞動報酬,依法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勞務報酬等收入,歸夫妻共同所有。“鄭木生與葉淑柔系合法夫妻,婚姻關系持續。因此,鄭木生在南洋的收入,無論是否寄回國內,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林楠告訴記者。
與此同時,夫妻互相扶養、共同撫育未成年子女是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鄭木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林楠說,《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影片中,葉淑柔獨自撫育子女,家庭經濟完全依賴丈夫匯款,鄭木生依法應當履行寄錢養家的法定義務。
遺產繼承需遵循法定順位
阿嬤葉淑柔的孫子曉偉因債務纏身,聽聞阿公在南洋身家富足,便遠赴泰國,想要依靠阿公的財產化解危機。抵達泰國后,曉偉才得知阿公鄭木生早已離世,遂試圖尋找傳聞中阿公的“二房”謝南枝,主張分割家產。那么,阿嬤及其子女、孫子曉偉是否享有對鄭木生遺產的合法繼承權?
林楠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影片中,阿嬤葉淑柔作為鄭木生的合法配偶、三名子女為鄭木生親生子女,均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平等繼承鄭木生遺產的權利。
“曉偉作為孫子,并非阿公鄭木生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原則上無權直接繼承阿公遺產。”林楠解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的代位繼承規則,只有當曉偉的父親(即鄭木生的子女之一)先于阿公鄭木生去世的情況下,曉偉方可依法行使代位繼承權,繼承其父親應分得的遺產份額。若其父尚在世,曉偉則無權主張分割遺產。
林楠補充說,繼承權的合法取得需滿足雙重條件。一是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存在法定親屬關系;二是不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喪失繼承權情形,包括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等行為。影片中相關繼承主體均無上述情形,繼承權合法有效。
私密書信受法律保護
在南洋務工期間,鄭木生常年請狄功代寫書信,通過僑批將信和錢寄回潮汕老家;葉淑柔寄來的家書,也被鄭木生視如珍寶、悉心珍藏。貫穿整部影片的僑批,是海外華僑通過民間渠道寄回國內的信件與匯款合一的特殊郵傳載體,在法律層面兼具多重屬性,受到法律明確保護。
“僑批兼具私密書信與匯款憑證的雙重屬性。”林楠介紹,從《民法典》視角來看,僑批的書信內容屬于受法律保護的私密信息,適用隱私權相關規定;書信本身作為動產,所有權歸收信人所有。僑批附帶的匯款則具有債權憑證性質。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歸僑、僑眷的僑匯收入。
影片中,狄功趁鄭木生外出時,私自拿出僑批、家書與華裔孩童公開閱覽。日常生活中,私自拆閱他人僑批、偷看私人家書內容的行為,同樣觸碰法律紅線。林楠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司法實踐中,侵害他人隱私權,侵權人需要及時停止侵害行為,向被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被侵權人有權依法主張民事賠償,也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8年無聲守護屬道德贈與
鄭木生在泰國不幸遭遇意外離世,其好友謝南枝出于情義與感恩,感念葉淑柔生活辛苦,隱瞞鄭木生離世真相。此后18年間,她以鄭木生名義向葉淑柔寄送書信、匯款,還陸續寄去咸豬肉、自行車等生活用品,在其小兒子結婚時寄出1000元,多年來默默照料故人妻兒。葉淑柔全然不知真相,數十年堅守家中撫育子女,期盼丈夫早日歸來。直至2018年,葉淑柔才得知多年來收到的信件、錢款均為謝南枝所寄。
影片最動人的劇情,莫過于謝南枝18年的無聲守護。謝南枝18年來寄送錢款物資,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林楠表示,謝南枝的行為在法律上屬于帶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謝南枝持續十幾年無償匯款、寄送物資,葉淑柔接收并使用,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贈與關系。”林楠說。
那么阿嬤葉淑柔得知真相后,是否需要償還多年錢款?“阿嬤沒有償還錢款的法律義務。”林楠解讀,贈與財產權利已轉移給受贈人,阿嬤接收時并無欺詐或不當得利等可撤銷、返還贈與的法定情形。因此,若阿嬤主動歸還錢款,屬于道德選擇,而非法律的強制要求。
此外,林楠特別說明,本次全部法律解讀均基于國內民事法律框架展開。事實上,鄭木生、謝南枝長期在泰國居住生活,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涉外民事糾紛需優先界定準據法,泰國當地法律的適用會對繼承規則、贈與效力等問題產生重要影響,最終法律結論可能發生變化。
法律有度,情義無價。電影《給阿嬤的情書》以平凡人的信義堅守,演繹了跨越山海的中國式善良與溫情。現實生活中,法律與情義從來就不是對立的,法治社會既需要法律規則筑牢底線,更需要道德溫暖人心,二者相輔相成才能構建規范有序又溫情脈脈的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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