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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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中如何把握懲戒的尺度,不同年級的學生又該如何因類施策?這些困擾一線教師的問題,如今有了答案。《北京市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實施細則(試行)》出臺,不僅逐一厘清上述疑問,也讓教師一直期待的“底氣”有了現實制度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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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細則》,一個突出感受就是根據學生所處學段,對懲戒方式精準分類。比如,針對小學1至4年級的學生,應以口頭教育、正面引導、即時糾正為主;小學5至6年級學生,可在強調說服教育的同時,適度適用細則規定的教育懲戒措施;針對初中階段學生,可依法依規適用細則規定的各類教育懲戒措施……這種“因齡施懲”的制度設計,給了教師一把尺子,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都有了明確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細則》還敏銳回應了網絡時代的校園新問題。比如,將“打罵同學、老師”擴展為“或通過網絡等方式對老師、同學等他人進行辱罵、誹謗、人身攻擊等侵害行為”,堵住了規則上的模糊地帶。近年來,網絡欺凌正以更復雜、更隱蔽、更持續的方式,侵入未成年人的社交與生活。北京將相關情形納入懲戒范圍,相當于將“教室”邊界延伸到了網絡空間。教師面對“按鍵傷人”不再束手無策,對學生而言,這也是一個清晰的提醒:屏幕不是護身符,網絡同樣有規矩。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教師面對學生違規違紀行為,常常陷入兩難。管得輕了,學生不以為意,紀律形同虛設;管得稍重一點,可能引來家長質疑、網絡非議,甚至動輒被貼上“體罰學生”的標簽。久而久之,不少教師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管教、不敢較真,不少孩子也由此缺失了基本的規則意識。對此,《細則》明確表示,教師因實施教育懲戒與學生及其家長發生糾紛,學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這等于給了教師一個明確的預期,只要依規行事,背后就有制度撐腰。
教育需要春風化雨的溫柔,也需要立規明矩的鋒芒。懲戒從來只是手段,幫助學生在有邊界的環境里學會判斷是非,在承擔后果的過程中建立責任感,才是教育的目的所在。當然,要想制度真正用好,少不了學校、教師、家長等多方形成合力,更需要社會輿論給教師多一點信任、少一份苛責。師者盡責、家庭理解、社會包容,讓孩子知規守禮、向陽成長,這才是教育最好的模樣。
撰文: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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