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曬317萬年終獎員工因泄密被辭退
317萬年終獎截圖刷屏全網:拿了騰訊最高績效的負責人,因“曬工資”被辭退永不錄用
317萬元,徹底改變了葉某的人生——先是讓他“出了名”,再是讓他“丟了工作”。
日前,騰訊發布內部通報,WXG(微信事業群)某項目組負責人葉某因泄露公司敏感信息,被公司辭退并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而葉某,正是此前那張刷屏全網的“317萬年終獎截圖”的當事人。
一張截圖,從全網艷羨到永不錄用——這317萬,成了葉某職業生涯中最昂貴的一筆“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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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17萬怎么來的:頂尖績效+高額激勵
故事的起點,是一張年終收入截圖。
截圖顯示,葉某的年末激勵由現金與股票兩部分組成,總額接近320萬元——現金獎金82萬余元,股票激勵235萬余元。這一數字迅速刷屏全網,引發無數打工人的羨慕與熱議。
但葉某能拿到這筆錢,并非偶然。據公開信息,葉某2025年兩次斬獲騰訊最高績效評級“outstanding”。騰訊的績效評定分為Outstanding、Good、Underperform三檔,Outstanding對應原4-5星,嚴格控制在團隊前10%至20%的績優員工。獲得這一評級的員工,年終獎通常可達6個月月薪及以上。
兩次Outstanding、317萬年終獎——葉某無疑是騰訊WXG的絕對核心骨干,業績頂尖,薪酬頂尖。
然而,正是這份頂尖業績,成了壓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一張截圖引發的“血案”
截圖發出后,細心的網友很快發現了問題——截圖自帶騰訊內部水印。
內部水印意味著什么?意味著這張截圖不是從外部渠道流出的,而是騰訊內部員工直接截取的。薪資信息屬于公司敏感信息,內部水印則是追蹤泄密源的“隱形標記”。
風波迅速發酵。葉某的內部會議日程被迅速清空,業內當時便猜測,薪資泄密已觸發騰訊違規預警。到2026年5月,有爆料稱葉某已正式離職。而7月24日騰訊發布的內部通報,則為這件事畫上了最終的句號。
三、“騰訊高壓線”:零容忍的代價
騰訊的通報措辭明確而嚴厲。
通報顯示:反舞弊調查部收到線索,WXG某項目組負責人葉某存在泄露公司敏感信息的行為。經調查發現,葉某在任職期間,將公司敏感信息發送給外部人員,導致相關信息泄露至外部平臺,在公司內外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葉某的行為觸犯了 “騰訊高壓線”第三條“信息安全違規及泄露機密” ——具體包括“泄露或打聽薪資的行為”以及“故意或不當操作導致公司內部敏感信息泄露的行為”。
處罰結果:辭退,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此外,對于葉某違反《管理干部違紀處罰辦法》相關規定的處罰情況,公司會另行發文。
“騰訊高壓線”是騰訊自2005年起推行的內部反舞弊制度,是《騰訊陽光行為準則》的核心組成部分。制度明確了包括弄虛作假、商業賄賂及職務侵占、信息安全違規及泄露機密、利益沖突等在內的六條不可觸碰的行為界線。一旦員工觸犯,將面臨解聘并永久禁用的嚴厲處罰。
這不是騰訊第一次因泄密問題開除員工。2025年全年,騰訊共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70余起,90余人被解聘,其中2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此前,S3-CSIG人力資源中心員工方某因向外部人員泄露公司內部保密信息,同樣被解聘處理、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
騰訊對“高壓線”的態度從來都是零容忍——無論你是普通員工還是項目組負責人,無論你業績多么頂尖。
四、爭議:罰得太重,還是理所應當?
事件曝光后,輿論迅速分裂為兩派。
一方認為:罰得過重,矯枉過正。
“317萬年終獎,說明他對公司的貢獻有多大。就因為一張截圖,就把一個核心骨干徹底掃地出門、永不錄用,這懲罰是不是太狠了?”有網友評論道。
“年終獎都三四百萬了,離開騰訊,哪里去找薪水這么高的工作?把這種信息放網上,圖啥啊?”也有網友表示不解。
更有甚者指出,葉某的行為本質上是“曬工資”,而非惡意泄露商業機密——前者是個人炫耀,后者是背叛公司。將兩者混為一談、施以同等重罰,是否合理?
另一方則認為:規則就是規則,咎由自取。
“職場泄露或打聽工資一直是大忌。很簡單的道理,你倘若知道跟你干差不多活的人每月工資比你高幾千乃至幾萬,你還有干下去的動力嗎?”薪資保密制度的存在,正是為了避免員工之間的攀比和內耗。
“能拿300多萬的年終獎,說明業績確實是頂呱呱,拿到這種最高一檔的薪酬福利,更應該‘夾著尾巴’做人了。財不外露啊!”
更重要的是,葉某作為項目組負責人、管理干部,對規則的認知和遵守義務本就高于普通員工。通報中專門提到“對于葉某違反《管理干部違紀處罰辦法》相關規定的處罰情況,公司會另行進行發文”——這意味著,作為管理者,他的責任更重。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薪資保密制度本身是否合理?
我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但司法實踐中,只要薪酬保密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內容合法合理且已向員工公示告知,法院通常認可其效力。騰訊的“高壓線”制度通過入職教育、年度培訓及匿名舉報渠道推行,并運用AI技術構建動態風險模型主動發現線索——在程序上,它是完備的。
但薪資保密制度也并非沒有爭議。有勞動仲裁案例顯示,企業以泄露薪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有時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薪酬保密是否過度壓制了員工的知情權和公平感,是一個值得持續討論的話題。
五、寫在最后:317萬的“炫耀成本”
葉某的故事,是一個關于“炫耀”的寓言。
他拿到了317萬的年終獎——這是對他頂尖業績的回報。但他選擇把這張截圖發出去——這是對他職業判斷的否定。
一個能拿兩次Outstanding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騰訊的“高壓線”是什么。 入職培訓講過,年度培訓講過,公司反復強調過——泄露薪資,后果嚴重。
但他還是發了。或許是一時虛榮,或許是認為“不會被發現”。但內部水印出賣了他,網友的眼睛盯住了他,反舞弊調查部找到了他。
317萬年終獎,換來的是“永不錄用”四個字。
有些炫耀的代價,遠比你以為的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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