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賬戶刻意清零 借用家人卡號轉移資金
耍花招躲債務拒不執行判決被判刑
欠債還錢是基本信義。面對法院判令償還11萬余元借款的生效判決,詹某拒不執行,還耍起小聰明,借用女兒銀行賬戶接收工資,購買汽車和新手機,把錢花得“理直氣壯”。面對法院的多次傳喚,他要么以“懷疑對方是騙子”為由搪塞,要么直接“消失”。近日,經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2015年6月,詹某因生意虧損向丁某借款12萬元,并約定借款期限為3年。借款到期后,詹某只償還少量借款,丁某不得已向萬山區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6月,法院判令詹某償還丁某借款本金11.52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詹某遲遲沒有主動履行還款義務。2020年8月13日,丁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詹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詹某對此置之不理。此后,法院執行干警通過電話、短信反復勸導詹某配合執行,詹某始終不予回應,還拒接丁某的催款電話。
2022年5月23日,丁某向法院提供線索稱,詹某因直系親屬離世返鄉辦理喪事并收取禮金。法院電話通知詹某,喪事結束后前往法院協商還款事宜。詹某口頭答應,卻在辦完喪事后連夜離家。法院經核查,詹某確實收取了禮金,但并未用于償還欠款,且他長期在外務工擁有穩定收入,其行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遂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6月,公安機關對詹某立案偵查。詹某長期潛逃外地,直至2024年1月才被抓獲歸案,后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我不是不還錢,是真的沒錢。”面對民警的訊問,詹某百般辯解。民警調取其名下銀行卡記錄,發現詹某雖辦理多張銀行卡,但自2020年10月起幾乎沒有資金往來,賬戶余額不足百元。打工賺的錢去哪里了?
經偵查,一條隱蔽的資金鏈條浮出水面:詹某本人綁定銀行卡的微信賬戶因執行被凍結,便安排女兒以詹某父親的手機號注冊新微信號,日常由詹某操作使用。同時,詹某長期使用女兒名下銀行卡收款。2020年至2024年,詹某在福建泉州等地務工,或是將工資現金交由女兒保管,或是要求用工單位直接把薪酬打入女兒的銀行賬戶,累計轉移、隱匿工資收入9萬余元,還將其中4萬元活期存款轉存為定期存款。這筆資金除日常開銷外,他還拿出2萬余元償還其他私人債務,購置手機、二手車,唯獨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債務,足以證實其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執行的主觀故意。
2025年1月23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萬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其間,詹某未經批準擅自外出務工,檢察官多次試圖聯系他到案接受訊問,但詹某均未回應。該院經審查認為,詹某名下多個銀行賬戶余額極少或無有效交易記錄,但其通過女兒的銀行賬戶接收工資,累計達9萬余元,并將其中4萬元活期存款轉為定期存款,未履行法院判決償還丁某的債務,屬于有履行能力但不執行法院判決,應以拒不執行判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12月25日,詹某到案后,萬山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今年5月22日,萬山區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作出上述判決。目前判決已生效。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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