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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即日起,市應急管理局在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定期刊發各地報送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案示警,引導企業舉一反三排查隱患、杜絕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營造“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良好氛圍,為揚州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防線。
案 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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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儀征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儀征磐石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
發現該公司的江蘇國信儀征燃機熱電聯產天然氣直供管道項目于2023年9月2日開始試生產(投入使用),試生產時間已超過1年,至檢查當日未組織完成該項目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也未停產停止使用,不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應當不少于30日,不超過1年”的規定。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儀征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管道項目),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4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 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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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儀征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儀征市古井加油站開展現場核查。
經查發現該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已于2025年8月22日到期,調取該加油站監控視頻等相關資料臺賬后發現該加油站許可證到期后仍存在經營汽柴油的行為。
該加油站上述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儀征市應急管理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8.5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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