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諾誠游戲法朱駿超 曾思雨 田夢琦
01
三七互娛《英雄沒有閃》打擊私服,
涉案數百萬元
近期,《英雄沒有閃》官方聯合警方跨越三省四地成功偵破一起特大私服黑產案件。該案實現對私服架設、技術開發、總代理、客服、財務全犯罪鏈條完整打擊。行動關停涉案私服后臺,切斷277個下級代理端口,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
法院認為,私服架設與運營團伙:主犯私服主老板黃某、技術開發人員侯某(負責租用服務器搭建私服并做好技術維護)犯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從犯客服人員姜某(負責對接玩家、收取充值費用)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
私服代理推廣團伙:主犯總代理李某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從犯客服人員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從犯財務人員馬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除上述刑事處罰外,6名涉案人員的全部違法所得均被依法追繳,作案所用的電腦主機、手機等設備全部沒收上繳國庫,且需向官方承擔巨額民事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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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誠評論:
本案的核心價值在于再次明確了司法機關對于游戲私服產業鏈的打擊趨勢:私服并非單純的盜版運營,而是涵蓋服務器搭建、程序修改、推廣分銷、客服充值、資金結算等環節的完整犯罪鏈條。
本案中技術人員、總代理、客服、財務人員均被追責,這說明任何參與私服運營并獲取利益的人員,都可能因侵犯著作權罪被認定為共同犯罪。
因此,游戲企業在發現私服時,應重點追查服務器提供方、程序修改人員、代理推廣渠道、充值收款賬戶等關鍵節點,形成完整證據鏈,而非僅針對一個運營網站投訴。
從企業維權角度,建議游戲公司提前做好三方面準備:
第一,建立游戲版本及資源的權屬證明體系,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代碼留存、版本更新時間記錄、美術素材授權鏈等,為后續刑事立案提供基礎。
第二,建立私服監測機制,定期排查搜索引擎、社群、交易平臺中的異常推廣信息,并及時固定網頁截圖、充值鏈接、客服聊天記錄、支付流水等電子證據。
第三,與公安機關、版權執法部門建立溝通渠道,對于充值金額較高、影響范圍較大的私服案件,應優先考慮刑事報案,而非單純民事訴訟。
02
盜用游戲版號,
游戲發行和聯運公司同擔責
A公司為持有正規行政審批文號的網絡游戲運營方,其運營游戲長期存在充值收益。
B公司運營的涉案游戲,在C公司平臺以A公司游戲名稱“某某大陸”作為關鍵詞進行引流推廣,還在游戲登錄頁面擅自冒用A公司游戲名稱、審批文號、軟件著作權登記號、企業名稱等信息。
A公司主張涉案游戲運營方B公司、提供推廣渠道的C公司、共同參與游戲運營的D公司、E公司共同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廣州知產法院認為,游戲審批文號雖系行政許可,但運營主體須取得許可方能上線運營并獲取利益,兼具民事利益屬性。被訴游戲同時使用了權利游戲的名稱、審批文號及企業名稱等信息,足以導致玩家誤認為被訴游戲系權利人運營或與其存在特定聯系,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其中B公司作為被訴游戲運營方應承擔侵權責任;C公司雖未參與游戲實際運維,但其為B公司提供推廣渠道并參與充值分成,二者構成共同推廣,應就推廣行為所致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D公司、E公司與B公司共同運營被訴游戲,亦應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綜上,法院判決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諾誠評論:
對于游戲企業而言,本案最大的意義在于,法院進一步明確了游戲運營資質并非單純行政管理文件,而可能具有可被保護的商業利益屬性。
在傳統認知中,版號、運營審批文號屬于行政許可文件,但本案中,法院明確指出,雖然版號本身來源于行政審批,但由于游戲運營主體必須取得相關許可才能合法開展商業活動,因此該類信息已經與游戲產品的市場信譽、用戶信任和商業收益緊密結合,具有一定民事權益屬性。
從侵權模式來看,本案涉案主體并非單一運營方,而是形成了包括游戲運營、推廣渠道、聯合運營方在內的完整商業鏈條。法院對于C公司責任的認定亦值得關注:即使推廣平臺并不直接負責游戲研發和運營,只要其參與推廣并從充值收益中獲得利益,也可能因共同推廣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03
游戲引擎商盜用源碼登記軟著,
惡意投訴正版游戲
深圳旭玩科技有限公司是《LegendofMir2(傳奇)》原始著作權人在中國大陸地區PC端游戲著作權的獨家維權權利人,長期開展該游戲正版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近期,該公司發布《嚴正警告游戲引擎侵權亂象 堅決抵制引擎劫持違法行為》公告,公告指出《傳奇》游戲引擎行業亂象突出,部分引擎開發商廠商在未取得傳奇原始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基于泄露的《傳奇》游戲源代碼開發引擎,并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軟件著作權登記,刻意混淆視聽、誤導市場。
部分持有虛假著作權登記的引擎開發商,在淘寶、拼多多等電商平臺批量發送侵權警示函,脅迫第三方版本庫下架擁有正規授權的傳奇游戲,破壞正常行業交易秩序。
另有少數引擎企業依仗自身技術壟斷地位,在2026年五一假期,對所有搭載其引擎的游戲實施強制彈窗廣告劫持,在游戲運行過程中強制插入廣告與誘導鏈接,損害運營商經營收益、降低玩家游玩體驗。
深圳旭玩表示,上述未經授權復刻源碼、虛假登記著作權的行為違反著作權法,強制彈窗劫持游戲的操作還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行為均已觸犯法律。深圳旭玩將加大對游戲引擎市場的監管力度,全面清理各類非法引擎,堅決打擊引擎劫持、惡意維權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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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誠評論:
近期《傳奇》游戲引擎相關爭議,反映出國內游戲行業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
游戲侵權風險已經從“私服運營端”向“底層技術工具端”延伸。對于游戲企業而言,采購第三方引擎、版本庫、開發工具時,不能僅關注技術能力和價格,更需要審查其知識產權來源和商業模式,否則可能成為侵權鏈條中的使用方。
從法律風險看,部分引擎廠商如果未經授權,基于泄露源碼進行二次開發,并通過軟件著作權登記包裝為自主研發成果,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權、虛假登記等問題。需要注意的是,軟件著作權登記本身并不代表權利絕對有效。
根據司法實踐,登記證書只能作為權屬初步證明,如果底層代碼來源違法,真正權利人仍可以通過源代碼比對、開發過程記錄等方式推翻登記權利。
對于游戲運營商而言,最大的風險在于“善意使用是否免責”。如果企業采購引擎時沒有進行基本的授權審查,例如未確認引擎廠商是否擁有源代碼權利、是否取得IP方授權、是否存在大量私服客戶案例等,一旦后續被認定使用侵權引擎開發游戲,仍可能面臨停止運營、賠償損失甚至共同侵權風險。
因此,建議企業在選擇引擎供應商時,至少要求提供:軟件著作權證書、源碼來源說明、授權鏈文件、不侵權承諾及賠償責任條款。
04
美國加州“游戲不停服”法案,
未通過參議院投票
2026年5月,受玩家維權運動“停止扼殺游戲”推動,由加州州眾議員Chris Ward提出的《保護我們的游戲法案》在眾議院以43票贊成、16票反對順利通過,法案僅約束2027年1月1日后加州上市的付費游戲,要求廠商停服前提前60天公示,關服后提供離線可玩版本,無法落實則向玩家全額退款,訂閱、免費游戲不在約束范圍內。
2026年6月29日,該法案在加州參議院委員會投票中未能獲得通過,距離立法通過僅差3票。本次參議院投票共11名議員出席聽證會,其中共4人贊成、3人反對、4人棄權,棄權票等同于否決,法案未能達到多數贊成標準。但該法案目前已被批準重新審議。
同期,“停止扼殺游戲”歐洲公民倡議也迎來階段性結果,歐盟委員會以知識產權屬企業私權、法律無法強迫創作者“死后也要服務”,以及強制立法會加重行業負擔為由,拒絕出臺強制性法規,轉向推行行業自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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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誠評論:
近期,美國加州《保護我們的游戲法案》(Protecting Our Games Act)以及歐洲“停止扼殺游戲”(Stop Killing Games)倡議雖然尚未形成強制性全球規則,但其背后反映出的監管趨勢值得國內游戲出海企業高度關注:海外市場正在重新審視數字游戲的商品屬性,并要求廠商對停服后的玩家權益承擔更高責任。
該法案的核心并不是禁止游戲停服,而是要求部分商業模式下的游戲企業在終止服務時履行最低保障義務。按照目前版本,法案主要針對2027年1月1日后在加州銷售的付費游戲,要求廠商提前60天向玩家公示停服計劃,并在關閉服務器后提供合理的離線游玩方式;若無法提供,則需向消費者退款。需要注意的是,該法案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且免費游戲、訂閱制游戲等模式暫不屬于主要監管范圍。
雖然歐美的法案都受到了阻礙,但隨著大型游戲停服事件增加,海外消費者也將開始要求企業明確說明:當服務器關閉后,玩家此前購買的內容如何處理。因此,國內游戲企業在出海發行時,應重點關注三個方面:
第一,優化用戶協議和銷售頁面披露。對于歐美市場,應明確游戲屬于在線服務產品,虛擬道具、賬號權益依賴服務器運行,并說明停服情況下的處理機制。
第二,提前設計停服預案。對于買斷制PC游戲、主機游戲,建議評估提供離線模式、單機補丁或本地化存檔方案的可行性;對于長期運營手游,應建立停服流程,包括提前公告期限、退款政策、玩家數據導出、充值余額處理方案等。
第三,關注平臺規則變化。目前Steam、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等海外分發平臺已經越來越重視消費者權益、退款政策和長期可用性。即使相關法律未正式出臺,平臺規則和消費者投訴機制也可能形成事實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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