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京都刑事專業委員會主辦、網絡犯罪研究專業組承辦的“網絡經營者刷單炒信行為侵害法益辨析”專題培訓活動在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辦。網絡犯罪研究專業組作為京都刑事專業委員會下設的專業化研究工作組,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承辦。
本次培訓源于團隊辦理的一起網絡經營者刷單炒信相關案件,該案經律師專業辯護獲得“無罪”結果。圍繞案件辦理中呈現出的法益判斷、罪名選擇、證據審查和辯護策略等問題,三位發言人分別結合案件經驗和研究積累展開分享。活動最后,徐瑩律師發表寄語。
閆淮南律師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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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簡介:閆淮南律師,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政法大學監察法學博士,長期從事職務類犯罪、企業人員犯罪辯護及刑事風控合規業務。
閆淮南律師以團隊辦理的刷單炒信案件為線索,復盤案件從計算機類罪名評價逐步回到網絡經營行為本質的辦理過程。分享圍繞管轄權異議、三項計算機類罪名排除、虛假廣告罪回應、實驗數據論證、認罪認罰溝通和綜合情節判斷展開。閆律師特別強調,復雜網絡犯罪案件不能只做單點抗辯,而要把程序爭議、技術事實、法益判斷和當事人最終利益放在同一盤棋中考量。案件辦理也提示,精細化辯護應當服務于最有利于當事人的整體結果,也為同類案件提供了可觀察、可檢驗的辦理樣本。
徐偉律師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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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簡介:徐偉律師,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京都律師事務所刑委會網絡犯罪研究組組長,專注數字刑辯,著有《網絡犯罪案例研究》,并從事網絡游戲、數據合規等刑事合規業務。
徐偉律師圍繞“刷單炒信不當然等于數據犯罪”展開發言,重點討論網絡經營類案件中計算機犯罪與市場秩序犯罪的法益邊界。他指出,辦案中不能因行為使用軟件、腳本或接口調用,就直接進入非法獲取數據、非法控制或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評價框架。判斷罪名之前,應先審查行為是否實質侵害系統安全、數據保密性、完整性或可用性。若技術手段只是提高經營違規行為效率,核心危害仍在虛假宣傳和市場秩序擾亂,就應回到虛假廣告、非法經營或行政規制框架中評價。
叢卓義顧問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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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簡介:叢卓義顧問,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顧問,法學碩士,北京市某中級人民法院前資深刑事法官、審判業務專家,從事刑事審判工作近16年。本次圍繞刷單炒信行為入罪邊界與辯護策略作主題分享。
叢卓義顧問從刷單炒信的行為特征和法律規制切入,梳理刷單平臺、網店經營者、刷手等主體在交易鏈條中的分工,并提示此類案件往往同時涉及行政、民事和刑事相互交叉的法律關系;從《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展開分析刷單炒信行為的違法性,并結合具體罪名探討刷單炒信行為的入罪邊界。叢顧問還分享了刷單炒信行為以非法經營罪和虛假廣告罪立案的辯護策略。他結合相關司法解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提出刷單炒信行為不宜適用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相關規定,不構成非法經營罪。對于以虛假廣告罪立案的,應重點審查違法所得數額的證據是否充分,并從刷單炒信行為造成的實際危害后果等角度,論證具體案件是否屬于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以爭取案件做不起訴、定罪免刑或緩刑處理。
徐瑩律師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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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京都刑委會副主任徐瑩律師代表刑委會對本次分享的圓滿舉行表示祝賀。她表示,本次活動意義十分重大,既是刑委會成立后的首場正式活動,也是網絡犯罪研究小組成立后的首次亮相活動,標志著京都刑委會前沿實務研究工作正式拉開序幕,具有標志性、開創性意義。通過案例分享,討論了實務熱點、難點問題,三位嘉賓從法律理解與適用,辯護策略選擇、控辯溝通技巧等各方面進行了精彩分享。她表示,網絡犯罪研究專業組應推廣成功個案復盤分享,把個案經驗轉化為可復用的方法,把技術事實講清楚,把法益邊界守牢,把辯護成果沉淀為團隊共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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