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領養小狗”“不花錢擁有品種貓”……伴隨寵物經濟持續升溫,“免費領寵”成為部分商家新型引流套路。一些年輕人抱著“零成本養寵”心態,興沖沖地把寵物抱回家,迎來的卻不是溫馨陪伴,而是數額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分期付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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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近期采訪發現,“寵物貸”暗藏消費陷阱,商家打著“免費、低價”的幌子,看似不用花錢就能領養寵物,然而消費者簽約后將承擔高額負債,即便寵物死亡也無法免除還款義務。8月5日,記者查詢黑貓投訴平臺發現,與此相關的投訴有1200多條,投訴內容集中在誘導分期付款、捆綁高價消費、合同設置霸王條款、寵物健康無保障、解約需支付高額違約金等方面。
免費是“餌”,分期是“鉤”
近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探訪北京一家寵物店,體驗“免費領寵”的完整流程。店內每個貓柜都有信息牌,標注品種、性別、年齡、疫苗、驅蟲等情況,店員先引導記者戴上手套接觸貓咪,并詢問是否喜歡、家里是否養過貓。據店員介紹,該店的“認養模式”一種是直接買斷,另一種是先交一筆“首付”或象征性費用,之后連續24個月、每月支付固定“撫養費”或“生活費”,用于在店內商城購買貓糧、貓砂等用品。店員強調,“這是為了貓咪好”“498元花到哪兒不是花”,并稱“此前客戶沒有違約過”。
仔細查看店員展示的《寵物有償認養合同》,上面寫明,每月498元并非普通“生活費”,而是“履約款”,支付后會按1∶1轉換為甲方商城積分,積分不能提現,只能用于在甲方平臺購買指定商品。合同還約定,在消費者完成全部履約款劃扣前,甲方保留寵物所有權;若消費者未履行寵糧保障計劃,可能承擔違約責任。關于退款,店員稱“沒花的錢可以退”,同時規定因消費者個人原因退寵需賠付3000元違約金,且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超過30天不得辦理退寵手續。
不少喜歡寵物的年輕人,踩過“寵物貸”的坑。
“貓咪不花錢,只需每月在指定商城購買貓咪用品,就能將可愛貓咪領養回家。”去年8月,27歲的吳雅婷(化名)在社交平臺刷到“免費領寵”視頻后,加了商家聯系方式。商家告知,她看中的貓咪僅需488元即可帶走,但要簽一份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吳雅婷需連續18個月、每月在指定平臺支付350元,用于購買貓糧、貓砂等寵物用品。“對方強調,這是為了保證你有經濟能力照顧小貓,也是為了貓好。”吳雅婷坦言,在商家勸說下,她沒有細看合同就簽了字,把貓咪帶回家。
不料,貓咪到家3小時就出現嘔吐癥狀,24小時內病情加重,送醫檢查后發現貓患有冠狀病毒感染、球蟲病等多種疾病。吳雅婷仔細查看合同發現,18個月分期總費用高達6300元,遠超貓本身市場價格。吳雅婷提出一次性買斷小貓,不再按月支付貓糧款,商家卻要求她額外支付800元違約金。
23歲的研究生倪倩(化名)也遭遇到類似套路。她在短視頻平臺看到某寵物店稱“自家小貓太多、可無償領養”,到店后才得知“領養條件”:未來24個月每月需支付398元,在指定平臺購買商品。
后來,倪倩越想越不對勁,“商家沒開發票,也拿不出小貓的健康證明,但索要了我的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扣款還涉及第三方支付平臺。”倪倩提出解約,溝通未果后撥打12315投訴熱線。商家提出,要求她支付500元違約金,退還已購商品,撤銷投訴并承諾不再追究商家責任。后來,她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稱近期收到多起類似報案。在警方介入下,倪倩才得以與商家解約。
在黑貓投訴平臺,記者注意到,有消費者提出訴求,“清除該筆貸款征信記錄,永久停止對本人及第三方的催收騷擾”。還有消費者反映,合同中“霸王條款”約定的都是消費者義務,一旦寵物生病甚至死亡,消費者還要持續還款,否則會面臨征信受損風險。
“上當了,朋友們買貓真的要謹慎,尤其是求你小償或者無償的!”重慶女青年關雨(化名)在社交平臺發帖提醒網友。
今年3月,關雨在某寵物認養館“小償領養”了一只小貓。商家表示她需要每月在店內購買貓糧,并承諾提供某知名品牌產品。然而她發現,店里售賣的并不是指定的知名品牌貓糧。此時她已簽下為期兩年的分期協議,每月扣款358元。
今年8月,關雨選擇與店家協商“買斷”,除去之前5個月支付的1790元“寵糧月付”款,她還需再補1860元,“相當于花3650元買了這只小貓”。從“免費”到“小償”,再到高價買斷,商家套路不斷“升級”,消費者付出的成本也不斷攀升。
“寵物貸”利用信息不對稱獲利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寵物店經營者邢煒介紹,“寵物貸”有別于傳統意義上的金融貸款。一些消費者在簽合同時并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貸款,而是作為常規養寵消費,因而放松了警惕。記者了解到,這些分期協議大多以消費分期的形式呈現,有的綁定第三方支付平臺自動扣款,導致消費者對合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認知。
吳雅婷事后反思,當初之所以簽下協議,一個關鍵原因是商家把每月固定支付包裝成養貓日常開銷。“我覺得貓糧、貓砂本來就要買,一個月幾百元聽起來也不算離譜,還是大意了。”倪倩則認為,這類套路精準擊中年輕人的情感軟肋。她本想給家里的貓找個伴,覺得“免費領寵”是一件善舉,沒有過多考慮背后的風險。
采訪過程中,幾位受訪者都提到簽約過程很匆忙。吳雅婷說,簽約過程很快,她根本來不及看合同細節。倪倩也感到簽約十分草率,商家并未提前講清違約責任、自動扣款、第三方支付平臺等關鍵信息,而是讓她先看貓、選貓、抱貓,“等我對貓咪產生感情后,就開始讓簽合同,說是對小貓負責任,這時候我的注意力都在小貓身上了”。
邢煒認為,從更深層次看,“寵物貸”利用信息不對稱獲利。商家刻意突出“免費領養”、隱瞞分期義務,讓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簽署協議。“我們業內人士都十分抵制這種行為。此類亂象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更透支寵物行業的口碑,擾亂寵物市場正常經營秩序。”邢煒說。
“免費領寵”模式快速擴張,離不開高額利潤的驅動。
在社交平臺上,不少經營“免費領寵”的商家宣稱,他們“以免費領養的方式解決了活體寵物交易門檻高的痛點”。看似誘人的“0元購”,實則是將寵物本身成本與寵物用品開銷,都打包納入所謂“寵物貸”中。
一年前,北京寶媽汪蕾(化名)在北京市昌平區開了一家寵物洗護店。開業沒多久,某寵物領養品牌加盟商主動聯系她,介紹“寵物領養”模式。汪蕾發現,在加盟商指定的購物小程序里,貓糧平均價格超過55元一斤,而各大電商平臺熱銷榜前十的貓糧,售價每斤30元左右。“這意味著消費者買到的貓糧,性價比遠低于市場水平。”
加盟商告訴汪蕾,藍貓和布偶貓的批發價分別約300元和600元,領養者實際需支付的分期總費用可達8000元左右,“除去每月向領養者供應寵物用品產生的成本,商家利潤至少能達到50%”。這意味著,每“送”出一只寵物,商家可獲得51%甚至更高的利潤。
對商家而言,“免費領寵”模式可以規避活體交易中的各類風險。汪蕾表示,相比直接售賣寵物,“無償領寵”更容易吸引顧客,還能轉嫁經營風險。“在協議層面,領養等同于贈與,相關風險責任由領養方承擔。領養協議約定,每月定期扣款用于訂購寵物用品,與領養寵物本身無關,商家無需承擔保障領養寵物健康狀況的責任和義務。”汪蕾說。
“在我們看來,這種免費領養模式不屬于正常寵物交易,本質是披著‘寵物領養’外衣的營銷套路。商家核心目的不是賣寵物,而是為了讓消費者分期支付高額費用。”邢煒說。
“領養即負債”:名為領養、實為買賣
“寵物貸”給消費者帶來的危害不止經濟負擔。“商家借助合同條款設計,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孫慧指出,當前這類“免費領寵”商業模式在運營過程中,侵害消費者多項公平交易權,使消費者陷入“領養即負債”境地。
孫慧分析,部分商家口頭宣揚“免費”卻刻意隱瞞分期義務,以“核驗經濟能力”“監督飼養責任”等說辭,要求領養人簽訂長期協議,并在簽約時隱匿關鍵條款,誘導消費者開通自動扣款、按月支付高額費用。
今年1月,安徽省?淮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公告稱,2024年5月起,淮南市田家庵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接到多起群眾舉報,調查發現當地某寫字樓內的周小寵寵物店以“免費領養寵物”為噱頭,誘導消費者簽訂不公平購糧合同。合同中暗藏多項“霸王條款”:消費者違約需支付3000元違約金并承擔維權費用;寵物死亡仍需繼續履約;不得泄露合同內容;商家未經協商即指定仲裁機構;還要求消費者放棄調低違約金權利。調查發現,該店瞄準高職院校未成年人群體,涉案消費者覆蓋全國20多個省份、600余人。
2025年1月,淮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受省消保委委托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訴求判令被告停止虛假宣傳,確認涉案合同相關不公平條款無效。經審理,一審法院支持全部訴求;被告上訴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當地消保委提醒:經營者需堅守誠信底線,消費者面對“免費”宣傳應保持理性,仔細審閱合同條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孫慧建議,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寵物行業監管,設立行業準入標準,針對消費者投訴高發領域開展重點排查,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以及借助復雜合同條款牟利等行為。同時,梳理發布一批商業性“免費領寵”相關糾紛典型案例,明確此類合同性質、違約金合理區間、經營者舉證責任等關鍵問題,統一司法裁判尺度。此外,還應普及寵物領養相關法律知識,引導消費者提高警惕,避免落入消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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