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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所謂兄弟同心。在過去幾年中,面對富蘭克并不如預期的經營態勢,范成力、范承東兩兄弟也總算是一路磕磕絆絆將富蘭克送至北交所的上市大門的門前。那么,接下來,富蘭克的上市之旅是否能夠“其利斷金”呢?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陳渝川@北京
編校:翟 睿@北京
縱然從2023年11月初就拉開了上市輔導的序幕,期間更輪番經歷了開源證券和中銀國際兩家券商的接力推進,且在經過了長達兩年零七個月的漫長輔導期后,已于2026年6月15日向深圳證監局遞交了上市輔導工作完成報告,但直到今日——2026年8月11日,富蘭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蘭克”)的上市輔導工作的合規性依然還是未能得到監管層的認可,其期盼久已的北交所上市輔導工作的驗收工作完成函仍未獲得。
未能獲得上市輔導工作的驗收工作完成函,即便在剛剛過去的2025年中,富蘭克好不容易迎來了凈利潤同比超過36%的大增,其也只能望著北交所的上市之門獨自興嘆——眾所周知,欲在A股上市,前提即需企業經過上市輔導并通過監管部門驗收獲得完成函,此后,在上市輔導驗收工作完成函的有效期內方可進行申報。
上市驗收已近兩個月而未果,這對富蘭克的上市計劃顯然不是好兆頭。
畢竟,按照目前實施的由2024年3月證監會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下稱《上市輔導規定》),當輔導機構在完成對相關企業的上市輔導工作,且已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內核程序的,應當向派出機構提交相關輔導驗收材料,進入上市輔導的驗收環節,而“輔導驗收材料符合齊備性標準的,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齊備的輔導驗收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向輔導機構出具驗收工作完成函,抄送發行監管部門及擬申請上市的證券交易所”。
“仍在積極配合深圳證監局輔導驗收各項工作安排。”2026年8月11日,一位接近于富蘭克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財經透露,目前,富蘭克也正著手兩手準備,一邊未放棄繼續推進上市輔導驗收工作,另一邊雖已向深圳證監局遞交了上市輔導的完成報告,但其常態化輔導工作仍未中斷。
公開信息顯示,富蘭克為一家主要從事以金屬及新材料加工液、潤滑油及加工液智能處理設備為主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
這家成立于2001年的企業,對于A股上市可謂早已暌違多年。
據叩叩財經獲悉,早在2018年1月,富蘭克就通過增資擴股引入了包括深圳市松禾成長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松禾投資”)和廣東粵科振粵一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廣東粵科”)在內的幾家外部機構投資者及個人,而富蘭克彼時與這些投資者簽下的“對賭”承諾之一即包括其將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中國 證監會或其他有權監管機構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
“主要還是因為業績問題,富蘭克的上市計劃不斷被延后。”上述知情人士向叩叩財經解釋道。
當年,富蘭克還曾向松禾投資等外部投資者夸下海口,承諾其在2018年和2019年度扣非凈利潤將分別達到人民幣8000萬元、10000萬元,否則將對后者予以業績補償。
但現實的骨感卻給了富蘭克一記響亮的耳光,富蘭克不僅未能實現凈利潤過億的期望,反而差之甚遠,即便時間來到了2020年,其扣非凈利潤也僅有3000萬出頭。
2023年底,富蘭克在凈利潤規模好不容易來到4500萬左右,有了較為明顯的改善后,其才終于正式啟動了闖關A股上市的序幕——2023年11月7日,富蘭克與開源證券簽署了上市輔導的相關協議并獲得深圳證監局的備案。
不過,富蘭克最初的上市方案并非劍指如今的北交所,而是試圖沖刺上市門檻更高,對企業的創新創造能力要求更甚的創業板。
2024年4月,隨著《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出爐,創業板的上市規則也迎來了重大修訂,盈利和研發投入等指標大幅抬高。
在此基礎上,創新屬性和盈利能力本就并不出眾的富蘭克就只好另謀出路了。
2024年4月26日,作為此時富蘭克上市輔導的輔導機構,開源證券悄然向證監會公開發行輔導監管系統提交了輔導期內變更擬上市板塊的申請報告,將富蘭克的上市目的地從創業板變更為了北交所。
開源證券雖難入國內一線券商之列,但其憑借早年間在新三板業務中深耕布局的先發優勢,在北交所投行業務中也做得有聲有色,形成了較為獨特的競爭優勢,為其贏得了“北交所特色券商”之稱。
然而,開源證券卻也未能陪伴富蘭克走到上市輔導的最后。
2025年9月,在開源證券已對富蘭克完成了第七期上市輔導后,突然半道殺出了程咬金,富蘭克的此次上市項目被中銀國際“虎口奪食”。
2025年9月16日,富蘭克稱與開源證券“基于公司上市計劃調整的原因”決定終止上市輔導事宜并向深圳證監局報送了終止輔導的申請材料。
三天后的2025年9月19日,富蘭克又轉身即與中銀國際重新簽署了直接以北交所上市為目的的上市輔導協議并再次提交深圳證監局獲得了備案。
縱然有了開源證券前期已近兩年時間的輔導作為基礎,但中銀國際接手后,富蘭克的上市計劃推進得也并不算順遂。
按照中銀國際最初在接手富蘭克上市輔導時的相關計劃,其預計在2026年2月至3月就完成上市輔導并做好北交所上市相關申報材料的準備。
但直到如今時間已進入2026年8月中旬,富蘭克的名字何時能夠出現在北交所上市申報的受理名單中,依舊難有定論。
富蘭克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目前其實際控制人為范成力、范承東兩兄弟。
據富蘭克2025年年報披露,范成力、范承東二人通過直接和間接的方式合計支配著公司81.6333%的表決權。其中,范成力為富蘭克董事長,范承東則出任富蘭克的董事兼總經理。
作為繼范成力、范承東“范氏兄弟”后在富蘭克股東名單中持股數排名第三的股東范文智,其另一身份則是范成力、范承東二人的侄子。
范文智不僅是富蘭克中持股份額超過6%的重要股東,其也同樣在富蘭克中擔任要職,一人身兼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三職。
不過,作為“范氏兄弟”二代的范文智,卻并未被認定為富蘭克的實際控制人之一。
兄弟同心。
在過去幾年中,面對富蘭克并不如預期的經營態勢,范成力、范承東兩兄弟也總算是一路磕磕絆絆將富蘭克送至北交所的上市大門的門前。
接下來,富蘭克的上市之旅是否能夠“其利斷金”呢?
1)被隱瞞的違規生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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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輔導,本公司認為,輔導對象具備成為上市公司應有的公司治理結構、會計基礎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層次資本市場各板塊的特點和屬性”,在中銀國際一個多月前向深圳證監局遞交的有關富蘭克北交所上市輔導完成報告中這樣寫道。
顯然,經過了近兩個月的驗收,深圳證監局目前尚未認可這一結論。
“導致這一后果的,或與在前期上市輔導工作中,一度被富蘭克隱瞞的一起違規行為有關。”上述接近于富蘭克的知情人士透露。
富蘭克潤滑科技(太倉)有限公司(下稱“太倉富蘭克”)為富蘭克最重要的全資子公司之一。
2025年12月,在尚未完成消防等竣工驗收手續的前提下,太倉富蘭克實施的年產2萬噸切削液、1萬噸切削油、1萬噸設備油、0.4萬噸清洗劑、1.3萬噸脫模劑、1萬噸紡絲油劑、0.8萬噸淬火液(油)、2.5萬噸車用潤滑油建設項目被其悄然提前投入生產。
太倉富蘭克這一未竣工驗收即開始生產的問題顯然違反了相關條例。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沒有質量保障,既影響企業自身的生產安全,也關系廣大群眾的生命安全,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直到2026年5月19日,富蘭克才召開董事會并作出決議稱在太倉富蘭克辦妥全部投產前置合規手續、實現正式投產前,太倉富蘭克不再承接新增生產訂單,該項目后續新增生產任務將全部由全資子公司富蘭克科技(廣東)有限公司承接。
然而這一起發生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違規生產事件,作為中銀國際的上市輔導機構卻并未及時發現并整改,在向深圳證監局遞交的上市輔導進展報告中遭到了“隱瞞”。中銀國際于2026年4月13日向深圳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富蘭克北交所上市輔導工作的第二期進展報告,其中對發生在這一輔導周期內的太倉富蘭克“未竣工驗收即開始生產的問題”只字未提。
直到在2026年6月15日,在上市輔導的完成報告中,中銀國際才披露太倉富蘭克的上述違規生產事由,并辯解稱“因太倉富蘭克與消防設施施工方產生糾紛,疊加部分區域由于政府拆遷事宜的影響”才導致該項目尚未完成消防等竣工驗收手續。
直至2026年7月中旬,太倉富蘭克的相關項目依舊未能完成消防等竣工驗收手續。
雖然中銀國際稱,在2026年5月22日,太倉港經濟開發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已出具證明稱太倉富蘭克在最近36個月內無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處罰情形,但并不意味著接下來太倉富蘭克及相關責任人士不存在面臨監管部門對其違規生產追責的可能。
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責令改正,并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七十三條則稱“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這也不是近一年來富蘭克首次涉嫌隱瞞子公司的“負面”信息了。
2026年1月6日,富蘭克另一家全資子公司富蘭克科技(廣東)有限公司(下稱“廣東富蘭克”)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未履行判決書義務為由立案,隨后被納入了被執行人。
直到2026年2月3日,富蘭克才補發公告承認其子公司被納入被執行人的事實,其并未解釋出現延遲披露相關信息的原因,僅表示“對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給投資者帶來不便深表歉意”。
除了子公司的違規生產事項外,對富蘭克上市輔導驗收結果形成障礙的或還有其在過去兩年中曾先后兩次進行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行為。
2025年3月5日,富蘭克就曾發布公告稱對其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其稱因自主梳理,發現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中財務報表存在差錯,更正范圍包括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的財務報表及附注。
此次更正,富蘭克稱主要是對不屬于政府補助的款項進行重分類,調整了其他應付款和遞延收益;對實際支付給職工的薪酬更正至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調整了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和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能“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僅僅一年之后,2026年4月30日,富蘭克又宣布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此次更正的數據范圍則涉及到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
這一次,富蘭克相關財務數據的調整力度遠大于前次。
如2023年相關數據,在經歷了2025年初的更正后,此番,其營業收入雖僅調減了3萬余元,但最終的扣非凈利潤卻被調減了251.15萬元,較其此前披露數據減少了5.59%。
2024年的年報,則是富蘭克掛牌新三板后披露的首份財務數據,按照2025年4月其披露的年報數據顯示,其在2024年中營業收入約為8.4億元,對應的扣非凈利潤為5093.7萬元。
但經過2026年初的這次差錯更正,富蘭克承認在當時披露的2024年年報中,扣非凈利潤“多計”305.5萬元,實則僅有4788.17萬元。
調整幅度最大的則是2025年的中報利潤。
2025年8月,富蘭克曾披露自己在2025年上半年錄得扣非凈利潤高達3676.96萬元,同比增長達到85.9%。
誰曾想,這是一份頗有“水分”的數據。
據富蘭克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后,其2025年上半年扣非凈利潤“縮水”超過500萬,占其最初披露數據達13.83%。
“在公眾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的中報或年報中,若利潤規模調整修訂超過10%,則將被普遍認為調整數據較大。”一位來自于滬上某大型券商的資深保薦代表人告訴叩叩財經,在富蘭克之前,就有多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因在“近三年內”多次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而遭到了監管層的警示函。
如目前也正待申報北交所上市的銅陵天海流體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海流體”),其雖在2026年2月就已經獲得了北交所上市輔導工作的驗收完成函,但至今其未能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主因即與其在過去幾年中涉嫌多起違規事項并遭到追責有關,其中之一即是其在2025年12月被安徽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引發該次處罰的事由,即是“公司先后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5年10月30日發布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公司2020年至2024年合并報表范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進行差錯更正。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詳見叩叩財經相關報道《被公開譴責后又遭安徽證監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天海流體二闖北交所上市波瀾再生!》)。
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掛牌公司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兩大關鍵核心技術人員相繼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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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雖然在一眾擬北交所上市企業中,無論是利潤規模還是研發創新能力都不算突出,但其卻意外地頗受投資者關注。
2025年3月,富蘭克掛牌新三板之時,其共僅有股東17名,但到了2025年底,經過二級市場的交易,其股東數量增至100名。
2026年7月2日,富蘭克發布提示性公告稱,其股東人數已正式突破200人。
一邊是諸多投資者對其上市前景的殷切期待,另一邊則是富蘭克的資本之旅卡殼在了上市輔導的驗收環節。
正當上述拉鋸戰遲遲未有結果時,2026年8月10日,富蘭克一則公告的發布,又讓投資者們的心又隨之緊繃。
這是一則有關核心技術人員的離職公告。
富蘭克承認,作為其核心技術人員的趙超,因個人原因于 2026 年 8 月 8 日起正式離職,其離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任何職務。
如果僅是趙超一人的離職,尚難對富蘭克的上市前景有所影響,然而,這已經是在過去的幾個月中,富蘭克流失的第二位核心技術人員了。
2025年12月初,身為富蘭克副總經理兼核心技術人員趙陽就先人一步因個人原因請辭,離職后也同樣不再擔任公司其它職務。
2024年初,富蘭克申報新三板掛牌時,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遞交的掛牌申請中曾認定其共有4名核心技術人員,除了身兼副總經理的趙陽外,還有趙超、丁佳、張俊等三人。
昔日認定的4名核心技術人員,如今僅余兩名,不僅數量流失過半,且趙超、趙陽的相繼辭任,無論是從二人的學歷及能力評估,還是崗位的重要性考慮,對富蘭克的研發業務的沖擊都是無法忽略的。
據叩叩財經獲悉,趙陽在離職前即為分管富蘭克研發業務的副總經理,而趙超則是富蘭克的研發主管。
趙陽和趙超二人皆為博士學歷,在過去的很多年中,趙陽和趙超二人都是富蘭克員工中唯二的最高學歷者。
出生于1986年的趙陽,2017年8月,畢業于美國羅切斯特大學化學專業,其中2015年10月至2017 年8月,為麻省理工學院博士后研究員;2017年8月,其回國加盟富蘭克,直到其2025年底離職,在富蘭克負責研發已近9年。
趙超則是畢業于香港城市大學,在2019年7月進入富蘭克工作之前,其曾在香港城市大學擔任研究助理。
“資深核心技術人員的大比例流失會直接觸發監管層對擬上市企業技術獨立性、研發持續性及經營穩定性的質疑”,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指出,北交所定位“創新型中小企業”,核心人員流失可能會導致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下降,產品研發進度受阻,市場競爭力減弱,進而影響公司的業績和未來發展,這都將對企業上市的前景形成障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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