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8月7日消息,據Electrek報道,美國科羅拉多州帕克市警方近日攔下一輛在限速45英里/小時(約72公里/小時)路段以64英里/小時(約103公里/小時)行駛的特斯拉,司機當場堅稱自己沒有責任,理由是車輛正處于"完全自動駕駛"(FSD)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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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起網友熱議,帕克警察局本周公布了執法視頻,據警方描述,司機辯稱"我沒有在開車,我開著自動駕駛輔助",態度堅決到要求呼叫主管到場。
警方則直接回應稱:"駕駛輔助技術不能替代駕駛員,無論你的車配備自適應巡航、車道保持還是完全自動駕駛,你在法律上仍對安全駕駛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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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角度看這一立場毫無爭議,目前市面上所有駕駛輔助系統均為L2級別,人類駕駛員才是實際駕駛者,軟件僅起輔助作用。
特斯拉的"Full Self-Driving (Supervised)"同樣屬于L2,雖然其名稱暗示能自動駕駛,但細則和法律說的是另一回事。
electrek指出,問題根源在于特斯拉自身。該公司以每月99美元銷售名為"完全自動駕駛"的軟件包,CEO馬斯克十年來宣稱特斯拉基本能自己開,去年還聲稱FSD駕駛員可以邊開車邊發短信。
然而一旦出事,特斯拉立場立刻翻轉:系統只是"監督式"的,駕駛員始終承擔責任。這種營銷時說能自動駕駛、出事時說只是輔助的雙重標準,在路邊攔車現場暴露無遺。
此外,FSD超速并非偶發故障,而是設計使然。FSD v14版本取消了允許駕駛員自定義限速偏移量的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固定預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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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們一直呼吁恢復自定義限速上限功能,但特斯拉AI負責人Ashok Elluswamy明確表示不會恢復,稱用戶自定義限速是"反模式"。
諷刺的是,FSD至今仍保留名為"瘋狂麥克斯"的模式,該模式會故意超過限速行駛,瑞典已建議歐盟拒絕批準FSD,除非消除超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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