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北京的劉女士(化姓)在社交平臺發(fā)帖稱,自己在廊坊“只有紅樓夢·戲劇幻城”觀看演出時,被劇場激光直接照射到左眼,導致“左眼黃斑區(qū)急性損傷”,需長期觀察復診。
27日,景區(qū)方面回應瀟湘晨報·晨視頻記者稱,劉女士的遭遇是小概率事件,事發(fā)后客服人員一直在跟進,雙方就賠償金額的意見分歧較大,且“沒有第三方鑒定和認證”,目前仍在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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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紅樓夢·戲劇幻城”劇院場景。受訪者供圖
事發(fā)經過:“突然一束激光射來,左眼就看不到了,很刺痛”
7月26日晚,劉女士向瀟湘晨報·晨視頻記者回憶,事情發(fā)生在2026年4月4日,清明假期期間,她專程從北京帶孩子前往廊坊觀看演出。“我家小孩對《三國演義》特別感興趣,我想《紅樓夢》是四大名著之一也帶她去看看。”但劉女士稱實際感受并不理想。
進入劇場后,劉女士回想,現場關于激光的提醒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請勿用手機和照相機,激光損壞概不賠償”。她說,當時看到牌子并沒有意識到激光對人身眼睛的損害更大。景區(qū)工作人員表示,景區(qū)所有劇場入場處都會張貼觀演須知,“現有告知內容是面向絕大多數普通游客制定的,針對不同劇場,設置不同的年齡、游覽限制,但每個人眼部耐受度可能存在個體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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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畫面。圖源“只有紅樓夢·戲劇幻城”公眾號
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只有紅樓夢·戲劇幻城”是王潮歌導演的系列作品,“整場演出是聲光電一體化設計。”
劉女士稱,演出過程中,劇場為了營造沉浸式體驗,360度激光不斷掃射,“突然一束激光射過來,我就把孩子眼睛堵上了,然后自己被射傷,左眼就看不到了,很刺痛。但我也沒當回事,就覺得可能一會兒就好了。”失明幾秒后,她繼續(xù)觀看,但發(fā)現左眼有一塊視野被遮擋,“低頭看手機,看一個字之后下面的字都看不到了。”
她立即找工作人員求助,對方讓她等待醫(yī)療人員會來處理。等待一段時間后,由于擔心錯過最佳治療時間,劉女士報了警,并叫了120。醫(yī)院診斷結果為“左眼黃斑區(qū)急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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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醫(yī)院檢查報告。
事發(fā)后左眼視野缺失嚴重干擾工作生活,雙方就賠償金額未談攏
事發(fā)三個多月過去,劉女士說左眼視野缺失的狀況沒有好轉,不僅影響日常生活,更嚴重干擾了她的工作。“我工作需要長期對著電腦處理Excel表格和大量數據,效率明顯下降,基本只能用右眼,左眼瞇著用。”除此之外,她還畏光,“看到光就流淚”,心理狀態(tài)也受到很大沖擊,“幫孩子檢查作業(yè)的時候,看到田字格都是扭曲的,瞬間就崩潰了。”
劉女士稱,近期景區(qū)給出了賠償方案:一次性賠償1萬元。劉女士計算,三人門票約1000元,自付醫(yī)療費約5000元,“不包括日常請假、往返醫(yī)院的費用,誤工費都沒算。”她拒絕接受這一方案。
景區(qū)方面則表示,他們一直和當事人積極地溝通協商,“保障客人身心健康肯定是首位,只不過當事人提出的理賠金額,跟提供的票據金額相差甚遠,也沒有三方的鑒定和認證,確實很難完全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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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購票記錄。
劉女士表示,如今發(fā)帖曝光此事,是希望趁著暑假出游高峰提醒更多家長,“如果有類似的激光表演,一定要知道保護好眼睛。”
景區(qū)方面則表示,針對此次事件會進行全面整改和深刻反思,一方面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更新入場觀演公告,強化聲光激光類演出的安全告知;另一方面聯合演出技術部門研討優(yōu)化演出設備,從技術層面降低風險。
文旅部門表示將密切關注,積極協調;律師:景區(qū)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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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戲陣》劇場。圖源“只有紅樓夢·戲劇幻城”公眾號
針對此事,廊坊市文旅局工作人員表示,相關部門一直密切關注該事件進展,已督導屬地廊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文旅部門介入協調,積極推動糾紛妥善處置,“我們會督導園區(qū)全面排查舞臺設備及各類安全隱患,并督促屬地主管單位對涉事企業(yè)加大整改力度,切實防范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長沙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劉研表示,景區(qū)對劇場內因激光演出導致觀眾眼睛損傷一事,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其“小概率事件”的回應不能豁免其法定責任。就本案而言,景區(qū)存在三方面明顯過錯:事前告知不足,僅提示“激光損壞概不賠償”,未對人身傷害風險作出任何警示;事中防范缺位,演出過程中未有效管控激光照射觀眾區(qū)域;事后救助不力,未在第一時間提供有效醫(yī)療協助。因此,景區(qū)可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劉研進一步指出,激光作為一種高強度、高方向性光源,其對人體尤其是眼睛造成物理損傷的風險,屬于公開、可預見的科學常識。景區(qū)將激光用于近距離沉浸式演出,其行為本身即制造了高度危險源,因此負有遠高于普通經營場所的審慎注意義務。
瀟湘晨報·晨視頻實習記者吳昀 記者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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