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網友莫敏的講述:
二婚后第三年,我沒想到我和前夫曾經的房子竟然被征收拆遷了,分了128萬拆遷款。
對于這個喜訊,我高興壞了。當初前夫出軌,房子和孩子被判給了我。
只是我不想睹物思人,就把房子出租出去,每月收取租金維持我和兒子的生活。
后來,我又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兩個人相處了一段時間,就確定了關系,領了結婚證。
對方也有一個兒子,只不過他的兒子被前妻帶走了,他每個月給2000塊錢撫養費。
而我的兒子,則跟著我到了新家庭,和我們生活在一起。
如今剛好二婚三年,就傳出房子要征收拆遷,還賠了128萬拆遷款。
我本想著這筆錢存定期不動,等兒子結婚了再一次性取出來買房。又或者直接在省城給兒子買一套婚房攢著。
然而,我還沒開始行動,二婚老公就主動提出要讓他兒子和我親兒子平分這128萬拆遷款。
他說,咱倆領證結婚了,也不打算再生孩子,不管是我兒子還是他兒子,以后都是我們兩個人的依靠。因此,家產也必須平分,不能顧此失彼。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我和前夫的房子,怎么要給繼子平分?這對我兒子大大的不公平啊。
我不同意,兩個人就開始冷戰。
可大家來評評理,這難道不是二婚老公想占我兒子的大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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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結婚6年,前夫出軌,我毫不猶豫提出了離婚。
為了兒子著想,我要了房子和兒子的撫養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以后留給兒子。
雖然我要了房子,但房子留下了太多不好的回憶,賣掉又不舍得,只好租出去收取租金。
離婚后,我又在家人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二婚老公。
老公帶著個兒子,不過他的兒子被他前妻帶走了,每個月給2000塊錢撫養費。
因此,兩個人領證結婚時,我帶著兒子和他一起生活,生活也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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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雖然偶爾有些摩擦和爭吵,但大多數時候都會比較和諧。
直到我那套房子被傳出征收拆遷時,我和老公的矛盾就徹底激化了。
按照我的預想,房子是我和前夫花錢買的,離婚時明確說了要留給我們的兒子。
如今房子要征收拆遷了,我自然高興,拿到一筆拆遷款,以后可以留著給兒子結婚。
我沒憋住,忍不住告訴了老公這個好消息。
誰知道,他不但沒有替我高興,還提出要讓他兒子和我兒子平分這套房子的120萬拆遷款。
他的理由是,他和我已經領證結婚,是正式夫妻,我兒子也一直跟著我們生活,也是這個家的一份子。兩兄弟就應該不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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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沒好氣地反問他,如果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要拆遷,你會平分給我兒子和你兒子嗎?
老公頓時就不說話了,瞬間沉默了下來。
許久,他才表態:房子是他和前妻一起攢錢買的,之所以沒過戶給前妻,也是明確說過要留給他兒子,所以才一直不動。
聽著他的話,我就明白了這一切。
他只不過是雙標,只想著占我的便宜,卻又死死護住他親生兒子的利益和財產。
想明白了這一點,我不再說任何話。
離婚可以,平分原本屬于我兒子的拆遷款,不行。
為了此事,我們至今還在冷戰。
他認為我和他已經是正式夫妻,我的財產理所當然分他一份,而他的那份理所當然要留給他親兒子。
以前我還不相信,二婚夫妻賊防賊。可如今看來,這一切都是真的。
大家說,如今這樣僵持,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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