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日前,網民“智慧春蠶”發文,針對我提出的“真理恒在論”觀點進行反駁,標題是《真理不是恒在的——駁昆侖策孫玉良》,核心論點是:真理不是客觀存在,而是對客觀存在的思想認識,因此真理可以隨認識變化而“不恒在” 。這個說法乍看有理,實則混淆了“真理本身”與“對真理的表達”,把名稱的“可變”偷換成了真理的“可變”。我認為,這種論調若不澄清,會把認識論攪成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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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春蠶”舉了個例子:雞蛋是客觀存在,而“雞蛋”這個名稱是主觀的,可以叫“雞卵”“雞子”,所以名稱可變。由此推論:真理只是對物質的反映,不是物質本身,所以真理也可變、可不恒在。這個比喻聽起來生動,但漏洞在哪里?他把“真理”等同于“名稱”了。
“雞蛋”可以改名,但雞蛋含有蛋白質、在適當溫度下能孵化成小雞——這些客觀規律改不了名。如果有一天科學發現雞蛋里不含蛋白質、孵化不出小雞,那才叫“真理變了”。可這種事情發生過嗎?沒有。因為那些規律是客觀的、恒在的,不管你叫它“雞蛋”還是“雞卵”,規律就是規律。同樣的道理,勾股定理叫“勾股定理”也好,叫“畢達哥拉斯定理”也罷,直角三角形兩條直角邊的平方和等于斜邊的平方——這個關系變了嗎?兩三千年了,不管如何換叫法,它還是它。“智慧春蠶”把名稱的可變性當作真理的可變性,是拿概念替換當了規律替換,混淆了“名”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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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到底是不是客觀存在?這是我與“智慧春蠶”的核心分歧。“智慧春蠶”說:真理不是客觀存在,只是思想認識。這個說法把“客觀存在”窄化成了“物質存在”。但哲學上的“客觀存在”遠不止物質,客觀規律、客觀關系、客觀屬性,統統是客觀存在。萬有引力定律是物質嗎?不是。但它存不存在?當然存在。牛頓沒發現它的時候,蘋果也照樣往地上掉;地球圍繞太陽轉,在人類沒有出現的時候,也同樣遵循它的客觀規律,這叫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不管人認識沒認識到、承不承認,它就在那里起作用。我所說的真理的客觀性,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真理所反映的內容是客觀的,不是人憑空想出來的。說“真理不是客觀存在”,等于說“客觀規律不是客觀存在”,這話本身就不通。
“智慧春蠶”還說,真理來源于實踐并接受實踐檢驗,所以真理是可變的。這里又混了一件事:檢驗過程的可變性,不等于真理本身的可變性。真理要被實踐檢驗、證實、深化,這些說的是人對真理的認識過程,不是真理本身。哥白尼提出日心說的時候,教會不承認,但地球繞著太陽轉這件事變了嗎?沒變。后來伽利略用望遠鏡證實了、布魯諾為之殉道了、今天所有人都信了,地球依然那么轉。實踐檢驗的是人有沒有“找對”真理,不是真理“變沒變”。如果按“智慧春蠶”的邏輯,實踐檢驗出來之前真理不算真理,檢驗之后才算,那哥白尼提出日心說的時候算不算真理?按他的說法不算,因為沒有實踐檢驗。但地球繞太陽轉這件事在他提出之前已經轉了46億年,難道那46億年里它不算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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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強調一遍:階段性的理論不能叫真理,只能叫階段性認識。真正的真理,是經得起時間檢驗的。比如“兩點之間直線最短”,幾千年了,過時了嗎?沒有。比如“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水平”這個規律,一百多年前提出來,今天過時了嗎?沒有。這些才配叫真理。真理一旦被確認為真理,在其適用范圍內就是恒在的。“智慧春蠶”這類觀點之所以有那么一點市場,獲得了一些人的點贊,是因為他偷換概念的欺騙性。
真理就是真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因為它是恒在的,所以才叫“真理”。要特別注意這個“真”字,真理這兩個字之所以重,就因為它恒在。不恒在的東西,你可以叫他“張三理論”、“李四公式”,但請不要輕易叫“啥啥真理”。人類對真理的認識好比“盲人摸象”,很難看到全貌,只能無限接近。允許“今天真明天假”的,不是真理,是權宜之計;允許“張三說真、李四說假都行”的,不是真理,是各取所需;允許“階段不同就翻篇”的,不是真理,是應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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