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天的華為乾崑媒體日和隨后的采訪中,靳玉志代表華為乾崑品牌再三重申了關于L3的觀點,并首次完整披露了自動駕駛商用時間表。
按照規劃,L3預計2027年實現規模商用,L4將在2028年開啟城區低速規模商用與全速部分城市試點。
大家可以看到——計劃中,L4的每一步都比L3要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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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人的認知里,L3是一個“尷尬的中間態”——因為L3全稱叫做“半自動駕駛”,它讓駕駛員可以完全放手,卻會在某些時刻要求接管,而一旦接管,責任就從系統回到了人身上。
L4則不同,責任主體是廠商。這么一比,大家自然對L4更有好感。
與此同時,海外的特斯拉Cybercab已經開始測試,國內的小鵬高舉著"跳過L3、直接做L4"的旗幟推出Robotaxi。
兩相對照,華為乾崑堅定先推L3,是不是落后了?
“落后”的另一種解釋
關于這個問題,靳玉志最近的一個采訪里提供了一個值得玩味的答案。
記者問了一個相當直接的問題:是不是因為引望的L4研發落后才做L3的?
靳玉志的回答可以提煉為三個層次:
第一,L4分兩種——To B的和To C的,安全要求完全不同。To B的L4在限定范圍運營,To C的L4不能限定范圍。
第二,華為乾崑自始至終的目標是做面向To C的真正無人駕駛。To C的L4技術難度遠高于To B的L4,完全可以降維應用到To B上。
第三,To C的L4應該逐步放開——先在封閉園區,再到公開道路低速,最后到全速。
這段話的精妙之處在于,它把“L4”這個概念一刀劈成了兩半。市面上跑得風生水起的Robotaxi,和消費者真正想要的“無人駕駛私家車”,壓根不是同一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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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To B的L4。
現在國內的百度Apollo、小馬智行,國外的Waymo、特斯拉Cybercab,都是這個賽道上的玩家。
這些Robotaxi確實實現了無人駕駛,但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在法規劃定的區域內運行,基本限定在城市區域運營,高速場景有但少。
城市內速度低一些,即使出問題,帶來的傷害值也小。
二是有遠程監督。
這兩個條件放在運營場景里可以接受——Robotaxi按"千輛"為單位運營,后臺配一批遠程安全員,商業模型算得過來。
但乘用車是按“千萬輛”為單位出貨的,讓每輛車都配一個遠程監督員,人力成本根本扛不住。
更何況,有哪位車主能受得了開車時被別人“盯著”?
車主都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現在L4級自動駕駛技術和法規根本解決不了這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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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里需要一個小小的“祛魅”:現在跑在路上的L4級Robotaxi,在智駕圈里并不具備碾壓式的技術地位。
它的“無人”是建立在限定條件和遠程兜底之上的,不是系統自己扛下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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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這個概念最早的商業化落地場景其實是園區物流——固定范圍、固定路線送貨,把重復的人力解放出來。
舉個不那么恰當的例子,家里的掃地機器人就有幾分當前階段“L4”的味道:啟動后無需操作,但限定環境。
當然To B的L4級技術還是非常厲害,讓Robotaxi能夠運行的區域越來越大。
尤其一些地方的朋友們應該已經習慣了出門隨處遇到一只“勺蘿卜”,而且這可是只已經賺錢養家的“蘿卜”——百度Apollo已經進入盈利狀態。
但無論如何,To B的L4和To C的L4,本質上是兩種不同的產品形態。
小鵬的“跳過”和華為的“不跳過”
何小鵬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建議中國加速從L2跳過L3、直接邁向L4和L5。
小鵬汽車提出“跳過L3、直接做L4”,并不區分C端車還是B端車,只論技術路線。
小鵬的Robotaxi基于GX平臺打造,何小鵬也拋出過“以后車主能讓車出去跑單掙錢”的設想。
但GX當前并沒有要走L4級乘用車路線的意思——至少在現階段,大家無法買一臺小鵬Robotaxi來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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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華為乾崑的“L3是必經之路”,只針對C端車。
靳玉志提到過曾商用的“VPD泊車代駕輔助功能”——在園區范圍內實現無人狀態的泊車,比如從電梯口開進停車位。
后來因為法規問題下線了,但它的目標很明確:做出來推給車主用,而不是給商用車用。
再看華為的高速L3測試。去年開始內測,今年各大合作車型已經累積了不少里程——比如啟境GT7的L3級實車驗證里程超過了30萬公里。
這些測試車就是大家能買到的家用車本體,沒有經過任何改裝。
我們去年年底體驗過高速L3的問界M9(參數丨圖片),其實就是給一位賽力斯員工的車推送了L3軟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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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功能落地,符合車型的車主就能用得上。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自家車上就能用的L3,和限定范圍打個車才能用的L4,到底誰含金量更高?
相信你心里已經有了答案。
那么,華為為什么不直接做到L4再推給車主?
簡單來說,華為的邏輯其實很清晰:L4要想安全,離不開L3的數據。
截至2026年7月,華為乾崑智駕累計輔助駕駛里程已達128億公里,搭載量突破190萬臺。
這些海量數據來自真實道路、真實場景、真實用戶——是任何實驗室和封閉測試場都無法模擬的。
L2到L3,不僅是技術升級,更是安全要求十倍、百倍的提升。
靳玉志說得很直白:L3和L4不是對立關系,是邁向完全自動駕駛同一個方向的不同階段。
更何況法規正在迭代中。
2025年工信部已批準L3級車型開展道路試點,2026年將分批次啟動更多L3車型的準入工作。
L4全面上車的時間窗口還沒打開,與其等,不如先把L3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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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技術儲備。華為乾崑ADS 5繼續強化多傳感器融合路線,已實現攝像頭、毫米波雷達、896線激光雷達全套自研閉環。
云端訓練算力從2023年底的2.8 EFLOPS飆升至2026年的60 EFLOPS,三年暴漲21倍,2026年汽車智能化專項研發投入超180億元,真金白銀換來的,是實打實的智駕能力和地位。
這或許不是“做不了L4”,而是“不急著用To B的L4來證明什么”。
當我們再回頭看待這場“L3與L4之爭”,會發現它混淆了一個根本前提:To B的L4和To C的L4,壓根不是同一維度的競賽。
把兩者混為一談來比較進度,就像拿馬拉松選手和百米飛人比誰先到終點——他們跑的本來就不是同一條賽道。
這場L3與L4之爭,本質上是兩種商業邏輯的碰撞。
小鵬和特斯拉選擇跳向L4,賭的是技術跨越的速度,他們的勇氣值得尊敬。
華為選擇用L3鋪路,賭的是漸進式迭代的確定性。這條路更難走——L3有責任的灰色地帶,在私家車中普及認知可能比L2更難。
究竟是先做Robotaxi能讓家用車更快落地L4,還是讓家用車從L2、L3進化到L4更順利,還需要時間證明。
華為乾崑選擇先推L3,絕不是一個容易的選擇。但在自動駕駛這條路上,有時候慢,反而是最快的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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