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邁永1959年1月18日出生在浙江蕭山,蕭山這個地方民營經濟發達,重商崇商的傳統很深,出了不少領風氣之先的生意人,許邁永二十幾歲就當了鄉鎮領導,從蕭山城廂鎮副鎮長干起,一路升到蕭山市委辦公室主任、蕭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蕭山市委常委、副市長,當地人說他是搞經濟的一把好手,精明強干,有魄力。
后來他調到杭州駐香港的派出機構擔任總經理,再后來去了西湖區,先當代區長,再當區長、區委書記,2008年當上杭州市副市長,從鄉鎮干部到副市長,這條路他走了將近三十年。
許邁永第一次利用房地產撈錢是在1995年,那時候他是蕭山市委常委、副市長,他的遠房表弟許飛躍看中了蕭山市一塊土地,找許邁永幫忙打個招呼,許邁永利用職權給表弟拿到了開發權,許飛躍拿到地之后一轉手就賺了300萬,表弟沒忘了他,分給他150萬。
150萬在當時不是小數目,許邁永的工資一年也就幾萬塊,這一下子就頂了他幾十年的工資,許飛躍后來在多個項目里都得到了許邁永的關照,調查顯示,許邁永從許飛躍手里拿到的各種好處加起來超過2000萬。
嘗到了甜頭的許邁永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
許邁永貪污的手法跟別人不太一樣,他不是直接收現金,而是用合股、干股這些看起來像正常商業合作的手段,在房地產市場里撈錢,辦案人員后來說,許邁永雖然是干部,思路卻完全像一個做生意的老板,用投資管理那一套來經營他的貪腐事業。
許邁永手里有一家國有企業叫杭州金港實業有限公司,他本人兼任董事長。
1998年底,許邁永把目光盯上了這家公司的開發利潤,他找來一個叫高志偉的商人,讓高志偉名下兩家公司借給金港公司1465萬多塊錢,借錢只是表面上的動作,真正的目的是把這筆借貸說成是投資,兩個人提前商量好了,金港公司給那兩家公司轉的利潤,最后都落到許邁永一個人手里。
到了2002年5月,許邁永安排金港公司把1465萬本金還給了高志偉的公司,還完本金還不夠,他又以投資收益的名義,把金港公司1584萬多的開發利潤也轉到了高志偉那邊,這筆錢轉了一圈之后,進了許邁永的口袋。
2000年12月,許邁永又注冊了一家杭州瑞博房地產有限公司,金港公司出了100萬,占了10%的股份,剩下90%的股份掛在那兩家公司名下,表面上是替許邁永代持,實際上這兩家公司一分錢都沒有掏過,瑞博公司成立之后,所有開發項目用的資金和人員全部是從金港公司抽過去的。
到了2002年,瑞博公司的資產已經漲到了將近4000萬,許邁永就是用這種左手倒右手的方式,把國有企業的利潤變成了私人財產,檢察機關最后查實的數字是,許邁永通過金港公司這個平臺,一共貪污了國有資產5300多萬。
![]()
除了貪污國有資產,許邁永還利用副市長的職權給開發商辦事拿好處。
2002年8月,杭州西湖區通過一家國有投資公司拿到了浙江科技學院老校區102畝土地使用權,準備開發西湖科技產業園,但項目一直沒錢啟動,2005年,許邁永向浙江坤和建設集團的董事長李寶庫推薦了這個項目。
2007年11月,許邁永用召開區委書記辦公會議的方式,對國有公司的股權轉讓設置了特殊的限制性條件,最后讓坤和公司拿到了這個項目,李寶庫答應把通過優惠政策能拿到的錢送給許邁永,相當于2000萬美元,他先后8次送給許邁永830萬美元。
還有一筆更大的,2005年到2007年上半年,許邁永幫助一個叫高志偉的服裝商人拿到了西湖區三墩鎮的一塊地,高志偉承諾給許邁永20%的干股。
后來因為資金問題項目被轉手了,沒賺到什么錢,許邁永非常生氣,大罵高志偉,因為他估算這個項目要是正常銷售至少能獲利一個億,2007年5月,許邁永以炒股為名,向高志偉借了2000萬,說是借,實際上從來沒打算還。
檢察機關最終認定的數字是:許邁永受賄1.45億余元,貪污5300萬余元,濫用職權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7100萬余元,三項加起來超過2.6億。
辦案人員給許邁永取了一個綽號,叫許三多,錢多、房產多、情婦多。
錢多,從1995年到2009年,15年時間,平均每年斂財約1320萬,一個副市長的工資一年也就十幾萬,他的年收入是工資的一百倍。
房產多,許邁永接受調查之后,杭州當地就流傳他有十多套房產的說法,后來紀檢部門查實,掛在他夫婦及其親戚名下的房產有25套之多,其中包括一棟別墅。
![]()
情婦多,跟他有關系的女干部、女公務員多達兩位數,有報道說他經常以加班為名把女下屬單獨留下來。
許邁永最后是怎么翻船的?
2009年4月,浙江省銀監局在日常監控中發現了一個可疑的資金動向,一個叫戚繼秋的人,資金往來手筆非常大,經常有上千萬的資金在銀行和股市之間進進出出,銀監局一查,發現戚繼秋的丈夫是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這個背景讓銀監局很吃驚,他們很快把情況報告給了省紀委。
戚繼秋是許邁永的妻子,她原本是個保管員出身,后來在股市上非常活躍,她曾經是酒鬼酒的第四大流通股股東,她擔任董事的一家貿易公司也成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東,幾年時間,她控制的股票賬戶資金從200萬炒到了2000萬。
紀檢機關和銀監部門聯手調查之后,凍結了戚繼秋的可疑賬戶,戚繼秋仗著許邁永的地位,這些年膽子越來越大,最終點燃了導火索,如果不是她動用巨額資金引起銀監局注意,許邁永可能還要再晚幾年才被查出來。
2011年3月16日到18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許邁永案,5月12日,寧波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許邁永死刑,法院認定其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45億余元。
他還利用金港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5300萬余元,在西湖區任職期間,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7100萬余元。
許邁永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他的辯護人提出,許邁永在有關部門不掌握的情況下交代了部分受賄事實,有自首情節,而且全部退繳了贓款贓物,應該從輕處理。
6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7月19日上午,許邁永被執行死刑,同一天被執行死刑的,還有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