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知名律師黃帝穎直接打臉,公開點破這份聲明存在兩大致命法律謬誤,直言內容邏輯矛盾、違背基本法規,甚至犀利反問:按照這份聲明的說法,難道連馬先生本人親筆簽名,都要被馬以南提告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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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爭議源頭,源自馬辦內部長久以來的財務與人事糾紛。今年5月29日,馬先生正式對基金會前執行長王光慈、蕭旭岑提起刑事告訴,雙方各執一詞、相互指控,司法攻防遲遲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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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臺灣地區相關民事法規,輔助宣告是針對心智辨識能力不足者的特殊司法制度,必須經法院正式裁定后,輔助人才能取得干預、限制當事人法律行為的權限。而現階段馬以南提交的輔助宣告申請,僅僅是立案審理階段,并無任何生效判決。
按照馬以南這份聲明的籠統表述,就連馬先生本人親自簽名、親自授權的合法行為,都可能被認定為追責對象。黃帝穎直言這一邏輯極度荒謬,不禁反問:難道馬以南的最終目的,是要起訴擁有完全行為能力的馬先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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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專業解讀曝光后,迅速引發島內網友熱議。多數輿論認為,馬以南出發點大概率是為防范有心人借馬先生名義操作事務、謀取利益,避免其遭人誤導、權益受損,維權初衷可以理解。
但此次發布的律師聲明,明顯欠缺嚴謹的法律打磨,混淆了司法審理流程與權限邊界,出現低級常識性錯誤,不僅無法有效規避風險,反而鬧出邏輯烏龍,讓整場家屬維權行動陷入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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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馬先生輔助宣告案件仍在法院審理當中,后續法官的最終裁定,將成為左右整場風波的關鍵。若輔助宣告裁定生效,未來馬先生的重大財產、法律、公務相關行為,都需輔助人同意方可生效;若裁定駁回,馬以南此次的追責聲明將徹底失去法理支撐。
馬先生與前基金會高管的互控官司仍在推進,司法雙線并行之下,馬辦家變的后續發展、權責厘清、人事變動,依舊是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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