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凌晨0點23分,香港警方接獲報案。
36歲的胡先生,早前應其前雇主的指示,飛到了巴厘島,從一名印尼男子那取得6公斤黃金,今天凌晨乘坐飛機回到香港后,在機場三號停車場內,突有3名戴口罩及穿不同衣物男子由一輛七人車下車追截,他見狀隨即逃跑,在多個車位后被追上并施襲,左大腿及左前臂被砍傷,背包被搶去后,歹徒駕車往東涌方向逃去。
價值700萬的金條被搶走。
警方封鎖停車場一樓調查,現場所見,停車場內遺下一灘血跡,一輛白色電動私家車疑與案有關,警方封鎖調查。另外,警員于北大嶼山公路一帶截查車輛。案件列“行劫”,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三A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正追緝涉案3名男子,年齡介乎20至30歲。
我看到新聞的時候,第一反應確實:我前年多帶了幾盒煙罰了我4000港幣(我在香港入境被罰了4000港幣),金條就能隨便入境? 然后就查了一下,發現6公斤金條還真的可以隨便帶入到香港。
香港是自由港,絕大多數商品進香港,零關稅、不設配額。海關真正盯著收稅的,只有四類東西:煙草、酒類、碳氫油、甲醇。
而黃金,它不是應課稅品,進口不交稅,也沒有數量上限。6公斤也好,60公斤也罷,海關都不會攔你——因為壓根沒有這條線。
有人會說:不對啊,香港不是規定帶超過12萬港幣就要申報嗎?
這是把黃金和現金搞混了,香港確實有一條申報規定,但針對的是"現金類物品"——你帶超過12萬港幣等值的鈔票或者不記名票據入境,要向海關申報。但是,鉆石、黃金、賭場籌碼,既不是法定貨幣,也不是可轉讓票據,不算"現金類物品"。
如此精確的打劫,在內地真的極為罕見,這里面得有多少個爾虞我詐、人為財死的故事。
期待香港警方早日破案。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