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節:
01、李玫瑾在馬加爵案“翻車”
02、從內隱記憶層面看:為什么馬加爵是偏執型人格障礙
03、從馬加爵案中得出的啟示
今天是馬加爵被執行死刑22周年。
這個案件的影響遠超其發生年代——多年后,無論是“吳謝宇弒母案”,還是北京通州16歲少年涉嫌殺害鄰居一案,網友們在震驚之余,總會不自覺地想起當年的“馬加爵案”。
今天,我們首度從精準高效心理學的“4維時空”出發,深入馬加爵的內隱記憶層面,重新解讀這起案件。
通過馬加爵的行為,我們能系統化地理解他的心理活動與行為——某種程度上,我們甚至比馬加爵本人更了解他自己。這正是此次解讀的獨特價值。
01、李玫瑾在馬加爵案“翻車”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馬加爵案件:
馬加爵從小成績優異,曾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在2000年考入云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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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加爵,圖片來源于網絡
2004年2月,他因為跟舍友發生口角,連續3天在學校宿舍里殺害了4個同學,然后出逃。3月中旬,馬加爵落網,當年6月,他被執行了死刑。
當時,這個案件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在2000年能考入全國重點大學的學生,被視為品學兼優、天之驕子的代名詞。大眾想不明白,這么一個優秀的大學生,明明有大好前途,為什么會因為一點瑣事、一點爭吵就殘忍殺害同窗?
有的人說馬加爵是貧困生,他是因為貧窮而產生怨恨;有人說案件另有內情,人們議論紛紛。
其中,我國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的分析和意見最有名,她雖然沒能與馬加爵見面,但她翻閱了大量卷宗,還想盡辦法托媒體、監獄人員向馬加爵提問,借此解讀馬加爵的心理活動和行為。
在李玫瑾的著作《幽微的人性》中,她曾分析2007年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
2007年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槍擊案,兇手趙承熙槍殺了32人。
趙承熙憤怒地說:“你們有房有車,什么都有,為什么還要這樣?”聽起來像是仇富。
但李玫瑾教授想不通:兇手自己家也有房有車啊,他為什么要仇富?
于是她就得出結論:兇手的動機是“無因殺人”——也就是沒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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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幽微的人性》一書中的15頁~16頁
按照同樣的邏輯,她認為馬加爵的殺人動機也不是貧窮,也不是人格異常,而是“強烈但壓抑的情緒特點”、“扭曲的人生觀”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缺陷”。
她的分析和觀點影響了很多人,后來的人再研究、談論這個案件時,大多都認為馬加爵是因為情緒壓抑和三觀出了問題。
其實,只要稍微了解精神醫學,就知道馬加爵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偏執型人格障礙患者,這是他殺害同學的主要原因。他并不是李玫瑾教授所說的“人格較健全的孩子”。
這說明,如果犯罪心理學家想進一步讀懂犯罪者,就一定要跨學科到精神醫學領域;如果想真正讀懂犯罪者的心理活動,那就更要學會從內隱記憶層面去系統化地理解人的心理活動與行為。
否則,所謂的專業解讀就注定是表面的。
當然,李玫瑾教授能在未與馬加爵對話的情況下,通過大量調查和經驗得出上面的結論,這是難能可貴的。她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看到了馬加爵的一些較深入的問題,而不是人云亦云。
再者,在2000年前后,哪怕是臨床精神科大夫,對人格障礙的認識也較少,而且與現在的認識有很大不同。
當時,國內外精神科大夫們普遍認為,人格障礙起病于青少年時期。如果青少年有明顯的品行問題,行為明顯偏離社會文化背景,精神科大夫往往會診斷為“品行障礙”。
如果他們在成年后,這些問題還繼續加重、形成固定行為模式的話,大夫才能診斷為人格障礙。
所以,如果一個孩子在青少年時期表面上看起來表現基本正常,尤其是學習成績非常優秀,成年后才出現極端行為的話,當時的精神科大夫會傾向于認為他們沒有人格障礙,而是其他方面出了問題。
從現在來看,這樣的理解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很多外表看起來基本正常、特別是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而且性格內向的青少年,他們其實已經出現了人格障礙的前期癥狀了(即“人格改變”階段)。
“性格內向”本身,就說明其曾經遭受過很多疊加性心理創傷,只是他們可能會刻意掩飾和壓抑,又或者因為學習成績非常優秀,一俊遮百丑,人格異常的問題暫時被掩蓋了。
02、從內隱記憶層面看:為什么馬加爵是偏執型人格障礙
我們現在已經到了精準高效心理學的“4維時空”的高度,也就是“3維空間+時間維度”,能進行“記憶學診斷”——深入到個體的內隱記憶層面,系統化地理解人的心理活動和行為,自然也能知道馬加爵案這一悲劇的根源所在。
什么是內隱記憶層面?
它儲存著那些你想不起來、說不出來、卻一直在影響你的記憶。
諾貝爾獎得主、科學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在《思考,快與慢》里把大腦分成兩套系統:
-大腦系統1(快思考)占95%,依賴直覺和情感;
-大腦系統2(慢思考)僅占5%,需要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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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腦系統1和大腦系統2
而我們顛覆性地發現——內隱記憶,正是驅動大腦系統1運行的核心基礎,一個人的直覺、情感與快速反應,本質上都由它支撐。
這就是精神心理領域的第一性原理:內隱記憶驅動論。
我們深入到人的內隱記憶層面發現,偏執型人格障礙的主要成因是大量的疊加性心理創傷,以及錯誤的完全外歸因模式,這也是馬加爵案發生的根本原因!
馬加爵出生在廣西一個較貧窮的農村家庭,雖然物質匱乏,但他是家里的老幺,父母和2位姐姐都非常疼愛他,對他十分溺愛!
同時馬加爵還是學霸,在學校里,馬加爵成績非常好。
一個廣西農村出了一個全國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出了一個名牌大學生,說他是全村的驕傲都不為過。
他從小到大肯定經常接受非常多來自外界的表揚,甚至是過度夸獎。
家人的溺愛,加上在學校長期被過度夸獎,讓他在內隱記憶層面積累了“疊加性心理渴求”這類病理性記憶——他開始變得自戀。
不過,雖然家人寵愛,但馬加爵的童年其實并不幸福,他同時也經歷了大量來自于原生家庭的疊加性心理創傷。
對于馬加爵的家庭背景,媒體和資料中都說他父母樸實善良勤勞,姐姐通情達理,是一個很好的家庭。但事實上,馬加爵在15歲時就對爸爸恨之入骨,他的家庭氛圍非常壓抑。
根據他的日記,他父母經常吵架,爸爸還會動手打媽媽。這樣的情景,肯定不止發生過一次。
馬加爵很愛媽媽,所以他對爸爸非常憤怒,他曾寫道:“我真是太氣憤了,真想一刀殺了他(指爸爸)……我真恨,但我很理智,我控制住殺人的念頭,考上重點大學,迎來新生活”“對付惡人,要用狠的手段,要徹底處理掉”。
他那時候就對父親動了殺心,有極端的報復心理,這說明他肯定遭受過大量的、尤其是來自父親的疊加性心理創傷,他內心積累了大量的憤怒,已經出現了明顯的人格異常。
只是因為他性格內向,不會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學習成績又好,大家都沒看出來;即使看出來了,可能也認為這只是孩子的氣話。
而且,我們進入內隱記憶層面發現,其實所謂的性格內向,沉默寡言,不是天生的,而是與不良的原生家庭、人際方面遭受的疊加性心理創傷有關。
馬加爵在成長中,一方面備受家人寵愛,被學校的老師和同學過度夸獎,表面上看他是“別人家的孩子”,但他實際形成了疊加性心理渴求,沒有養成自我反省的意識和能力;
另一方面,他在家庭又遭受過很多疊加性心理創傷,內心積累了大量的強烈負性情緒,所以他逐漸出現了敏感多疑、容易把別人的好意當壞意、又自以為是的偏執型人格異常。
進入大學后,身邊都是優秀的學生,馬加爵的成績不再突出,他自戀的一面受到削弱。
與此同時,同學來自五湖四海,他們之中家境優越者不在少數,這讓他更加自卑。于是,他性格中的弱點——敏感多疑、內心深處的不安愈發突顯。
馬加爵的大學同學曾說,馬加爵很不好相處,每次跟別人鬧矛盾,他從不反思自己,總覺得是別人找他麻煩,還會很兇地罵別人,到最后大家都覺得他性格古怪,躲著他。
而且大學期間,馬加爵跟宿舍的同學肯定有過很多矛盾和爭吵。別人覺得這都是小事,是正常的摩擦。但在他看來,因為他不會自我反省,他會一味認為是別人針對自己、瞧不起自己。
很明顯,馬加爵面對困難挫折和人際摩擦時,他采取的是完全外歸因模式——所有問題都是別人的錯、社會的錯,我自己沒有錯!
這種不良的歸因模式,客觀上會讓他不斷形成更多的疊加性心理創傷,他對同學們的憤怒越來越大,最后發展為偏執型人格障礙。
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看黃碟”事件。
其實,大學生有性需求,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看黃碟”是他們滿足自身需求的方式之一。
但在那個年代,很多人把這定性為道德問題——你看黃碟,就說明你道德敗壞。馬加爵意識到了一點,并且產生了災難化思維,認定一旦此事曝光,他的人生就毀了。
于是,他偏執的一面被推到極點,進而成了一個“殺星”——他把知道這件事的幾個同學都殺了,包括一名與此事無關的同學。
但從馬加爵的角度看,他并非濫殺無辜:他只是殺了那些可能泄露他秘密的人。
而且那時攝像頭不普及,天網工程遠未建成,他覺得自己有機會逃跑。
直到在三亞被抓時,馬加爵才意識到自己連累了家人,表露出悔過之情,但對被殺的同學,他從未有過悔意。
媒體曾報道,馬加爵逃跑時,給姐姐錄了一段音:“我總覺得人早死晚死都是死,那么人活著是為了什么?”
他肯定不是殺人之后才開始思考人生意義的,有可能在中學階段、甚至更早就開始了,這跟他在原生家庭中遭受了大量的疊加性心理創傷有關,也很有可能跟他接觸過哲學相關、討論人生意義的書籍有關。
事實上,從他15歲的日記里可以看出,他那時候就已經很壓抑了,很可能有一定的抑郁狀態,很迷茫,尋找不到人生的意義。
在他盛怒時,他過去的疊加性心理創傷被大量激活,他對傷害過自己的同學恨之入骨,再加上認為人生沒有意義,“早死晚死都是死”,所以他會迅速下定決心把同學殺害,而且非常冷靜。
但在其逃跑的路上,馬加爵沒有再傷害其他人,他對關愛、幫助過自己的家人和親戚也懷有善意和感恩。
他是非常典型的、重度的偏執型人格障礙患者,對于被他殺害的人,他嚴重缺乏自我反省意識和能力,缺乏同理心,行為遠遠超出社會規范,但他沒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因為他的行兇只針對他認為傷害過自己的人,而不是無差別的對象。
馬加爵的悲劇,根源在于他內隱記憶層面積累了大量的病理性記憶——疊加性心理創傷、過度夸獎帶來的疊加性心理渴求,以及完全外歸因的不良歸因模式。
當然,雖然我們說馬加爵是典型的、重度的偏執型人格障礙患者,但我們并不是為他開脫。
相反,對于有人格障礙的犯罪者,我們一貫的主張是重判快判!因為他們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沒有自我反省的意識和能力!
按照老百姓的話說,殺了馬加爵都不夠解恨,他必須為他的殺人行為付出代價!
03、從馬加爵案中得出的啟示
李玫瑾教授在分析馬加爵這個案件引發的思考時,她把重點放在了對大學生的人生教育。
她認為,大學生除了要學習知識之外,還要得到人生意義、人際交往等方面的指導。他們離開了父母,如果遇到人際矛盾和人生困惑時得不到指導,就會很容易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甚至釀成悲劇。
這些話說得都沒錯,但充其量只是“正確的廢話”,尤其是在如今的AI時代。
其實,馬加爵案件反映出的更大問題是:家庭教育的失誤!
第1,他父母沒有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在孩子面前劇烈爭吵,甚至頻繁地發生家暴。
如果這樣的情景經常發生,這對孩子來說其實是非常大的、影響深遠的疊加性心理創傷。
孩子的性格很有可能變得內向、敏感、易怒,非常渴望逃離原生家庭,并懷疑婚姻的意義,甚至是在接觸一些信息后過早地思考人生的意義。
第2,他父母沒有意識和能力引導他自我反省,并建立科學的、綜合的歸因模式,導致他遇事就把責任歸咎于別人。
父母覺得這樣是保護孩子,其實是害了孩子,孩子的行為越來越肆無忌憚,最后闖下彌天大禍,走上犯罪的道路,李雙江和夢鴿的兒子李天一的悲劇就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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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圖片來源于網絡
第3,他從小反復接受過度夸獎,內心自以為是,自視過高。而他父母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更沒有積極引導孩子如何理性、平和地對待外界的過度夸獎,如何保持謙卑。
這更加導致馬加爵遇事不會自我反省,認為都是別人的問題。
不過,馬加爵殺人時雖然有重度偏執型人格障礙,但在他逃亡、被捕并接受審訊時,他對幫助過他的人還是感恩的。一審被判死刑后,他拒絕上訴,表明“上訴沒有絲毫意義,結束得越快越好”,一心求死。
因為他知道他殺了這么多人,必然要判死刑,而且他認為人生沒有意義。
他寫信對姐姐、叔叔嬸嬸表示感謝,但目的并不是懇求他們向法院請求緩刑。他對被害者之外的人,比吳謝宇更有自我反省能力、更有感恩之心。
當然,馬加爵的父母生活在信息閉塞、經濟落后的農村,大半輩子都在跟貧困作斗爭,他們把三個子女拉扯大,已經非常不容易,如果還要求他們懂得科學的家庭教育方式,這不太實際。所以大眾對他們的態度更多是同情、痛心,而不是責備。
這個案件已經過去22年了,但直到現在,有很多生活在城市里的、甚至是高學歷父母,他們也容易在家庭教育中犯上面類似的錯誤,甚至對比馬加爵的父母有過之而無不及。
他們沒有意識要建立良好的家庭關系,仍在頻繁對孩子造成心理傷害;他們的孩子自以為是,不懂得自我反省,甚至飛揚跋扈,類似于武大圖書館事件中的楊某某和學術造假的“董小姐”們,變成了自戀型人格障礙(NPD)。
有的孩子雖然成績優異,但把原因都歸結為自己的聰明和能力,不懂得對父母、學校和老師感恩,更別說回饋社會和國家了。
所以,如果想避免社會上再出現“馬加爵”、“吳謝宇”,學校固然要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但父母這個角色則更加、更加重要。
父母自己要有這方面的意識,要先學會自我反省、學會綜合性的歸因,然后再有意識地引導孩子。
這一點確實不易做到,因為現在許多父母很容易認為:我在某個方面很優秀,所以我在家庭教育方面也很優秀。他們掉進了“優秀泛化”的坑里而不自知!
今天,我們從精準高效心理學的“4維時空”進入馬加爵的內隱記憶,系統化地解讀了他為什么會從“別人家的孩子”變成一個殺人犯,并強調父母應該采用科學的家庭教育方式。
馬加爵案也再次警醒犯罪心理學家們:要真正讀懂犯罪者,不能只停留在心理學層面,至少要學會跨學科進入精神醫學——從精神醫學的視角重新審視犯罪者的心理活動和行為。
如果犯罪心理學家還能更進一步,深入到內隱記憶層面去理解人的心理和行為,那他們的解讀將會更加精準、深入、高效!
同時,如果父母能深入到內隱記憶層面去理解孩子的心理和行為,也會給家庭教育帶來積極的影響!
畢竟每一個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犯罪者!
這也是我們今天重提此案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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