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丈夫與第三者偽造結婚證做試管嬰兒事件”最新消息:男子欲按月支付財產給患癌原配,原配在開庭前一分鐘收到離婚傳票)
近日,上海一名患癌女子發現丈夫與第三者偽造結婚證,在醫院培育了冷凍胚胎,她持真實結婚證申請銷毀該胚胎,卻遭到醫院拒絕。女子隨即將丈夫、第三者和醫院起訴至法院。 2019年,上海的朱女士查出肺癌,手術切除惡性組織后一直在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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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網絡圖)
2025年11月,朱女士從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發給丈夫的就診通知中意外發現,丈夫帶著第三者醫院做了試管嬰兒,且已成功培育出受精卵。據朱女士推測,第三者的預產期可能在女兒高考前后。
在朱女士核實過后,發現丈夫與第三者提交的是偽造的結婚證,二人憑此在醫院完成輔助生殖建檔,并培育形成受精卵,只不過胚胎尚未移植。事后,朱女士丈夫因偽造結婚證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隨后,朱女士持真實結婚證前往中山醫院,要求核實信息并銷毀該枚胚胎,但遭到醫院明確拒絕。更讓朱女士難以接受的是,醫院說明:如果朱女士后續與丈夫辦理離婚,丈夫與第三者再重新辦理真實結婚證,那么憑借新結婚證,此前通過非法手續培育的冷凍胚胎就可以再次移植。
朱女士遂將丈夫、第三者及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一并起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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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起訴書部分內容
7月30日第一次庭審結束后,朱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了部分情況。
她表示,在踏入法庭的前一分鐘,突然收到了來自法院的通知——丈夫已單方面起訴離婚,開庭時間定在8月11日。“編劇都不會掐得這么準,就這么巧合。”朱女士說。
朱女士告訴記者,當天庭審開始前,男方還提出了不公開審理的申請,這讓她有些措手不及,導致庭審的諸多細節無法對外公開。關于當天的庭審情況,朱女士僅表示未宣判結果,審判長也未告知是否還需再次開庭,目前只能等待法院通知。
朱女士還向記者表示,她的遭遇并非孤例。“此前有媒體報道青海省西寧市某校長跟小21歲的第三者生了兩個孩子,也是通過辦‘假結婚證’做的(胚胎)。”
朱女士表示,很多像她這樣的原配,有些不敢站出來,有些不能站出來,有些甚至是被離婚后才知道丈夫在外面辦了假證做試管,“這絕對不是個案。”
對于下一步的訴求,朱女士明確表示:首先,丈夫和第三者的胚胎是她婚姻的恥辱污點,必須得到處理;其次,她嚴肅要求第三者道歉;關于丈夫,“那就是一句話,法庭見了。”
最新:男子欲按月支付財產給原配
另據風芒新聞報道,男子刻意對妻子隱瞞公司資產,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提出按月分期支付。相伴20年身患癌癥的原配表示,無法接受如同領取工資一般分期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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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接受媒體采訪(視頻截圖)
來源:封面新聞、湖南都市頻道-風芒新聞
編輯/初審:孫婷
此前報道
患癌妻子發現丈夫偽造證件與第三者做試管,申請銷毀婚外胚胎遭醫院拒絕
近日,“患癌妻子申請銷毀婚外胚胎遭拒”一事引發熱議。
當事人朱女士告訴記者,2025年11月她從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發給丈夫的就診通知里,意外發現丈夫拿著偽造的結婚證,帶第三者在這家三甲醫院做了試管嬰兒,已經培育出了受精卵。據朱女士推測,第三者預產期甚至在其女兒高考前后。
朱女士稱,其與丈夫是合法登記夫妻,二人育有一名正在讀高三的女兒。2019年她查出肺癌,手術切除惡性組織后一直在家休養。
朱女士稱經核實,丈夫與第三者提交偽造的結婚證,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完成輔助生殖建檔流程,并培育形成受精卵,胚胎尚未移植。為此,朱女士向醫院提出申請,要求銷毀該枚婚外冷凍受精卵及胚胎,遭到醫院明確拒絕。
為證實自身合法婚姻身份,朱女士現場出示官方核發的真實結婚證,希望醫院核實信息。針對朱女士出示的真實證件,醫院方面表示無法核驗確認朱女士所持證件的真實性,也無法判定其丈夫與第三者建檔所用結婚證為虛假證件。
醫院給出的處置規則更讓她難以接受:如果朱女士后續與丈夫辦理離婚,丈夫與第三者再重新辦理真實結婚證,憑借離婚證和新結婚證,此前通過非法手續培育的冷凍胚胎就可以再次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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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上海衛健委出具的答復函
朱女士向上海衛健委溝通反饋后,得到的答復為沒有對應醫院處置職責。朱女士認為涉事醫院的相關行為,加上衛健委未能履職處理,給自己造成巨大精神痛苦。
目前,朱女士已將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丈夫及第三者一并起訴至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并組建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案件將于7月30日公開開庭。
讓朱女士不解的是本案與此前西寧校長偽造結婚證進行試管嬰兒案件情形相近,西寧案件中涉案二人被法院以刑事犯罪判處拘役;而本案中,朱女士的丈夫和第三者因偽造、使用國家機關證件,僅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律師表示,法律沒有明確冷凍胚胎處置規則,司法主流觀點認定它是特殊倫理物,處置權歸精卵提供者,原配沒有提供精卵無權直接要求銷毀。男方二人造假證只是違法,改變不了胚胎生物歸屬。男方屬于離婚賠償損害的過錯方,第三者主動參與偽造證件,計劃體外生育,可嘗試從共同侵權角度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