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我有個好朋友Carly迷上一個叫Liam的男生。她會跟著他去上課,把他的課表背下來,幾乎把全部生活都圍著他轉。當時,Liam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直到有一天,她在Myspace上不小心公開了自己對Liam的喜歡,被Liam的朋友看到。Liam立刻拉黑了她,還在校園里躲著她,說她是跟蹤狂。我卻覺得,她不是跟蹤狂,只是“戀愛腦”犯了。 最近我學到一個詞:limerence,中文常譯作“癡迷”或“戀愛上癮”。它是一種不由自主的、強烈的浪漫癡迷狀態——對另一個人產生近乎病態的執念。它不是由真正的愛本身驅動,而是由“對方可能回應我”的不確定希望驅動。腦子里全是對方,不斷美化對方,情緒還會在狂喜和絕望之間劇烈搖擺。 對ADHD患者來說,這種狀態尤其危險。因為多巴胺缺乏,他們的大腦長期處于“調控不足”的狀態。一個突然出現的新戀人,會帶來巨大的多巴胺洪流,那一刻終于感覺自己真正“活著”。于是大腦追逐對方的方式,和追逐硬性毒品時幾乎完全一樣。ADHD的“過度專注”特質,也會讓人像鎖定目標一樣死死鎖住這個人。 所以,當你把某人當成“靈魂伴侶”時,不妨問一句:我是真的愛TA,還是只是沉迷于那種“被喚醒”的感覺?如果這段關系只會讓你時而上天堂、時而下地獄,那么你愛上的可能不是TA,而是自己大腦里的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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