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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委托中測高科(北京)人才測評中心有限公司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5名。具體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大理州檢察機關2026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匯總表》
附件1..xlsx點擊下載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年齡等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4.掌握崗位必需的速記等業務技能;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的招聘網站(https://yn.easyzp.com/)進行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
3.線上資格初審:2026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8:00。
(二)資格初審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看自身審核情況,符合參加筆試資格的人員名單將以公告的形式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大理州人社局官網和“中測高科昆明”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已報名但未在公告名單中的人員,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100分,內容包括綜合知識、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
2.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人員名單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大理州人社局官網和“中測高科昆明”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人員自愿放棄而導致未達到崗位技能測試比例的,按筆試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1批次后仍未達到比例的不再遞補,按照實際合格人數開展崗位技能測試。
資格復審采用線下遞交原始資料的方式進行,原始資料包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根據崗位要求,可能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
3.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滿分100分,采用上機看打和聽打的方式進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計算方式為:(看打成績〔100分〕+聽打成績〔100分〕)×50%
4.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 1:2的比例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如出現該崗位無人遞補或人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差額或等額面試。
5.綜合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選。
招聘考試其他環節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申請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
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2.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據崗位需要,綜合考慮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大理州人社局官網及“中測高科昆明”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需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遞補。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將進入面試未被聘用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該崗位的遞補候選人,如本崗位出現空缺時,從當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從遞補候選人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六)有關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詳情可咨詢各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
(七)注意事項
1.考生進入考點時,應保持安全間距有序排隊,并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3.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現有以上情形,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擬聘用人員如有未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須在規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5.招考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個人未關注相關招聘信息或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6.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大理州人社局官網、“中測高科昆明”微信公眾號為此次招聘考試信息發布渠道,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
7.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后續公告為準。
8.本公告由中測高科(北京)人才測評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電話:中測高科(北京)人才測評中心有限公司:400-8251513
請于工作時間內撥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除外)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0872-2316963
監督電話:0872-2316951(大理州人民檢察院)
0871-65194484(中測高科昆明)
中測高科(北京)人才測評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來源:大理就業
編輯:陳琳玲
值周:胡亞玲 張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百二十四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六)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七)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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