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復雜性創傷幸存者的心理發展中,有一條主線貫穿于所有修復工作的始終。它不是某個具體癥狀的消解,不是某段關系的修復,也不是某種認知的獲得。它是一種關于“我是誰”的基本感受的逐步建立——一種作為自己行動的主人、自己感受的作者、自己需求的合法擁有者的體驗。這便是主體性。
在創傷的語境下,主體性不是一個抽象哲學概念,而是最切身的心理現實。它關乎個體是否能夠感到自己的感受是屬于自己的,而非被他人的期待或創傷的自動反應所支配;是否能夠根據自己的意愿做出選擇,而非被恐懼或討好所驅動;是否能夠在關系中保持自我的邊界,同時仍然保持與他人的連接。發展主體性,就是從被創傷所定義的被動承受者,轉變為能夠主動參與和塑造自己生活的主人。
一、主體性在創傷中如何喪失
要理解如何發展主體性,首先要理解它是如何在創傷中喪失的。主體性并非在某個單一事件中被剝奪,而是在長期的、反復的創傷關系中逐漸被侵蝕和瓦解的。
在健康的養育中,兒童的主體性通過一種微妙的雙向過程逐步發展。嬰兒最初完全依賴養育者,但他的自發表征——哭喊、微笑、伸手、轉頭——被養育者接收和回應。這些回應確認了嬰兒作為一個有意圖、有感受、能對世界產生影響的主體的存在。隨著成長,兒童在安全的關系中練習說“不”,練習選擇,練習堅持自己的意愿,并在這些練習不被懲罰而是被尊重時,逐步將主體性內化為自我結構的一部分。
但在復雜性創傷的早期環境中,這個過程被系統性地破壞了。養育者無法接收兒童的自主表達——要么忽視,要么懲罰,要么以自己的需求覆蓋兒童的需求。兒童的自發意愿被體驗為對養育者的威脅或冒犯。說“不”招致暴怒或愛的撤回,表達不同意見被等同于不忠,嘗試獨立的行為被打擊或羞辱。在這種情況下,兒童面臨著一個不可解決的困境:保持自己的主體性意味著失去依戀關系的安全,而維持依戀關系則意味著放棄自己的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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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兒童選擇了后者——放棄主體性以保全關系。這是一種絕望但有效的生存策略。它的代價是深重的:個體學會了將外部客體的需求當作自己的需求來感受,將外部客體的評判當作自己的價值標準來內化,將外部客體的期待當作自己的行動指南來執行。他不是在過自己的生活,而是在過一種被創傷編程的、自動化的替代性生活。
這種主體性的喪失在成年后以多種方式呈現。個體可能在面對選擇時陷入癱瘓,因為在他內部沒有一個可以做出選擇的確信中心。他可能在關系中反復迷失自己,因為他在每段關系中都無意識地將自己調整為他人的延伸。他可能感到一種持續的非真實感,因為他沒有作為自己生活的作者來生活,而是像一個配角一樣存在于自己的生命中。
二、靠不住就靠我自己
當個體在關系中反復體驗到失望、被利用或被忽視時,一種本能的自我保存反應就會被激活:從關系中撤回,轉向依靠自己。這種轉向在復雜性創傷幸存者的心理歷程中常常反復出現,它是主體性發展的一個關鍵擺動——離開那些被體驗為不可靠的關系,回到自己的內部世界中,重新確認自己的邊界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