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新聞記者接獲網友提供信息,一篇中南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2002年的碩士學位論文與《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年刊發的論文有13頁文字大面積雷同,疑似存在抄襲。
2026年7月24日,中南大學研究生學術不端舉報電話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根據學校相關規定,上述學位論文學術不端的舉報將由學校商學院具體受理,目前暑期暫無具體工作人員對接。暑期結束恢復上班后,會具體受理舉報。
澎湃新聞記者通過中國知網查詢得知,被舉報的論文系中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費某某的論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研究》。該文系費某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導師為梁某某,完成時間為2002年,碩士電子期刊出版年期為2003年第01期。
疑似被抄襲的則是《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年6月刊發的論文《淺議上市公司運用會計準則的幾個問題》,作者系為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趙國忠。
公開資料顯示,趙國忠,男,1965年出生,吉林省長春市人,中共黨員,管理學博士,會計學教授,中國注冊會計師。1982年考入吉林大學經濟系,1986年任教于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原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曾任會計系副主任、高職研究所所長等職。2016年12月擔任科研處處長。
對比發現,上述費某某2002年的碩士學位論文,與趙國忠教授2001年刊發的論文大段文字完全雷同。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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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篇論文對比
費某某2002年中南大學碩士論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研究》從第68頁4.3.1小節起,至第80頁4.3章節結尾,內容與趙國忠2001年刊發于《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的期刊論文《淺議上市公司運用會計準則的幾個問題》的一、二、三全部章節完全相同。
其中,費某某碩士論文中與趙國忠論文存在相同的段落跨度達13頁。經對比,費某某碩士論文中包含五組案例與數據與趙國忠論文相同:一是債務重組案例;二是資產交易案例;三是集團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案例;四是關聯購銷板塊兩家上市公司經營、營收占比、大股東依賴度案例數據;五是無形資產商標等數據。
這13頁內容中,唯一區別僅在費某某論文4.3.2節“投資跌價(減值)準備”板塊新增了趙國忠原文不存在的五類觀點論述,其余同區間文字、案例、會計規則表述均與趙國忠論文相同。
上述費某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共列出參考文獻56篇,但并沒有趙國忠教授的這篇論文。
根據中南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中南大學科研誠信及學風建設相關規定簡要讀本》介紹,科研失信主要包括剽竊,偽造數據,篡改數據,不當署名,一稿多投,重復發表,違背研究倫理和偽造評審意見等方面。
其中,觀點剽竊包括不加引注或說明地使用他人的觀點,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應界定為觀點剽竊。其表現形式包括:(1)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論點、觀點、結論等。(2)不改變其本意地轉述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后不加引注地使用。(3)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刪減部分內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4)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進行拆分或重組后不加引注地使用。(5)對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增加一些內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文字表述剽竊包括:不加引注地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具有完整語義的文字表述,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應界定為文字表述剽竊。其表現形式包括:(1)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2)成段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雖然進行了引注,但對所使用文字不加引號,或者不改變字體,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顯示。(3)多處使用某一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卻只在其中一處或幾處進行引注。(4)連續使用來源于多個文獻的文字表述,卻只標注其中一個或幾個文獻來源。(5)不加引注、不改變其本意地轉述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刪減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或者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的句式,或者用類似詞語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進行同義替換。(6)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詞句后不加引注地使用。(7)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刪減一些詞句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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