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26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瓊教基〔2026〕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
(二)公辦民辦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原則。
(三)統籌兼顧,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原則。
(四)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招收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本地適齡兒童。嚴禁招收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二)初中一年級招收2026年小學六年級畢業學生。
三、招生辦法
(一)招生方式
市教育局根據本地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劃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片區范圍,采用片區登記入學、學校對口直升、電腦隨即派位等方式入學,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入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儋州市全域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應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學校如在儋州市招生不足,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跨區域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跨區域報名、招生要參照在審批地招生方式,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1.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學校行政區域招生。如果一個鎮有幾所初中,每所初中按我市鄉鎮區劃調整前學校區域招生。
2.那大城區公辦小學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公辦小學(那大一小、那大二小、那大三小、那大實驗小學、那大五小、那大六小、那大鎮中心學校、那大八小、那大九小、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中興校區[那大十小]、那大十一小、那大一小雅拉校區、那大實驗小學茶山校區、市思源實驗學校、市儋耳實驗學校、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洋浦第一小學、洋浦實驗小學、洋浦第三小學、新英灣小學、干沖小學、洋浦二小、東浦小學、新都小學、三都學校)按劃定區域招生。
3.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濤中學初一實行劃片和隨機派位相結合的方式招生。
4.市思源實驗學校初一實行對口直升的方式招生。
5.市儋耳實驗學校初一實行對口直升和劃片方式招生。
6.市民中、市三中、市四中、市五中、市六中、市兩院中學實行劃片入學的方式招生(申請入學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采取抽簽或電腦搖號的方式分流)。
7.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濤中學、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除劃片招生外安排部分招生計劃定向支持鄉村薄弱學校。
8.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濤中學免試劃片入學只招收其劃片區域內符合第一類條件的學生;儋耳實驗學校、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免試劃片入學只招收其劃片區域內符合第一類和第二類條件的學生;市三中除了招收其劃片區域內學生外還要招收市一中、松濤中學片區內的第二類至第五類學生,以及儋耳實驗學校(初中部)片區內的分流的第二類以及第三類至第五類學生(若超出市三中招生計劃數,將分流至市四中);那大一小雅拉校區除了招收其劃片區域內學生外還要招收儋耳實驗學校(小學部)片區內的分流的第二類以及第三類至第五類學生(若超出那大一小雅拉校區招生計劃數,將分流至那大十一小);市民中除了招收其劃片區域內學生外還要招收市二中片區內的第二類至第五類學生;市五中和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中興校區(那大十小)除了招收其劃片區域內學生外還要招收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儋州實驗學校片區內的第三類至第五類學生。
9.洋浦中學、洋浦第二中學:面向洋浦區域招生,由洋浦中學組織實施,統籌安排(洋浦二中為洋浦中學教育集團校)。
(二)報名辦法及時間安排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一名學生只能報讀一所學校,學生可報公辦學校,也可報民辦學校,但不能同時報公辦學校又報民辦學校。
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報名辦法。那大城區、洋浦區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和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其余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到片區學校現場報名。
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按照《儋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優待辦理程序》并對應單位提交相關材料。
港澳臺籍及外籍兒童少年入學。在我市居住的港澳臺籍和外籍適齡兒童少年以居住地為依據,免試入學,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員子女申請就讀的,按本地居民待遇予以辦理。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學位時需提交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法定監護人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學位時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
隨遷子女入學(非儋州市戶籍學生),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申請學位時按第四類提交證明材料。
1.那大城區、洋浦區域及全市民辦中小學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12:00。
其它鄉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現場報名時間:2026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1)學生(或監護人)在規定時間里用手機在微信中搜索并關注“儋州教育”微信公眾號后點擊“教育服務”菜單或登錄海易辦APP、或在微信/支付寶登錄海易辦小程序后,進入首頁依次點擊“教育”→“學位申請”、選擇“儋州”,根據申請材料選擇“那大城區”或“洋浦經濟開發區”中小學學位申請進行報名。
(2)學生(或監護人)認真閱讀報名“申請指南”,選報本人所屬劃片區域內的公辦學校,或者選報民辦學校(民辦學校不劃分片區)如實登記入學信息。同時將戶籍、出生證、住房等入學所需材料拍照清晰并上傳。
(3)學生(或監護人)提交報名信息后仍需用手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學校的審核意見,如報名信息被學校退回請及時查看退回的具體原因,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補充、修改,完善相關材料后重新提交。
8月4日12:00,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可修改。
(4)不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申請學位的,視為放棄那大城區、洋浦區域公辦學校入學申請。因特殊情況錯過登記但符合那大城區、洋浦區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于8月18日9:00至19日12:00通過“海易辦”網上申請學位(參照上述第1點申請方式)進行補登記,如學校學位已滿,由學校上報市教育局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2.學校網上審核時間:8月4日至8月21日,學生監護人要在8月20日9:00前補充完整相應的材料,不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儋州市那大城區的學位。申請人填報的入學信息將與海南省大數據進行比對核驗。主要比對核驗戶籍、居住證、不動產證(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租賃證、社保、水電等信息。學校按照比對核驗結果,對入學信息進行審核。對線上審核未通過或有需要進一步核查的,學校在系統給出明確審核意見,監護人補充完善材料后,學校對補充材料再次進行審核。個別信息確需線下核實的,學校可組織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查詢或通知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到學校進行核驗。
3.學校入戶調查核實時間:2026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報名材料審核通過的,學校、社區等單位組織人員到學生住地進行實地核查。審核不通過的,學校要告知申請人回戶籍所在地入學就讀。
4.那大城區、洋浦區域學校入學名單公示時間:2026年8月下旬。鄉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名單公示時間:2026年8月下旬。
學校可于開學前分時段、分批次為新生辦理報名注冊手續,避免人員聚集。家長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學校通知要求到校辦理報名注冊手續,不在規定時間內到校注冊,視為自動放棄該校入學資格。
(三)那大城區報名材料
1.那大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條件及報名登記時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類:父母及本人有那大城區戶籍同時直系親屬在劃片區域內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有多處房產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居民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在一本居民戶口簿);
(2)①房產證;②市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有居委會主任簽名、單位蓋章,2025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③集資房證明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④屬征地拆遷安置戶的,持鎮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政府已交付回遷安置房的,以回遷安置房所在片區學校入學;⑤屬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主要領導簽名、單位蓋章)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且父母及本人在那大城區無第二處房產無第二處住所。(本款①②③④⑤僅需提供其中一項);
(3)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水電繳費清單。
第二類:屬本市非那大城區戶籍,直系親屬在那大城區有自建(購)房并常住的入學對象。有多處住房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居民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在一本居民戶口簿);
(2)①房產證;②市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有居委會主任簽名、蓋章,2025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③集資房證明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④屬征地拆遷安置戶的,持市相關部門或鎮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政府已交付回遷安置房的,以回遷安置房所在片區學校入學;⑤屬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主要領導簽名、單位蓋章)及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且父母及本人在那大城區無第二處房產無第二處住所。(本款①②③④⑤僅需提供其中一項);
(3)父母名下的近六個月水電繳費清單。
第三類:有那大城區戶籍但直系親屬沒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
(1)子女隨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含子女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在一本居民戶口簿,2025年8月31 日前遷入);
(2)房屋租賃合同、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住時間滿一年,即2025年8月31日前入住);
(3)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父親及母親無房產證明。
戶籍地址所在地片區與居住片區是同一所學校的,在該校就讀;戶籍地址所在地片區與居住片區不是同一所學校的,在戶籍地址所在地片區學校(不含只招收第一類或第一、第二類的學校)就讀,父母名下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的在廉租房、公租房片區學校就讀。
第四類:非本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隨遷子女的父母必須在那大城區經商、務工(以居住證、養老保險、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等為主要依據)。
(1)子女隨父母居民戶口簿;
(2)居住證(2026年2月28日前發證,子女及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實際居住地址一致,且在劃片區域內);
(3)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及其工資發放清單(有主要負責人簽名及蓋章的復印件),如屬自謀職業的,需提交市場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父母(或父母一方)購買那大城區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清單(需在報名前連續繳費購買滿6個月)。社保清單打印可通過“就近辦”社保醫保便民服務網點打印,也可以在海南政務服務網查詢打印。
第五類:屬本市非那大城區戶籍,父母在那大城區租賃房屋居住并經商、務工的子女。
要求:一是租賃的房屋應是子女與父母在那大城區的唯一居住地,且持續居住時間滿一年(即2025年8月31日前入住);二是父母(或父母一方)須在那大城區內經商、務工(以營業執照、勞動合同、有效租賃合同等為依據),并購買那大城區從業人員養老保險。
(1)子女隨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2)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區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及其工資發放清單(有主要負責人簽名及蓋章);
(3)提供雙方有效的租賃房屋合同和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居住時間滿一年,即2025年8月31日前入住);
(4)父母(或父母一方)購買那大城區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清單(需在報名前連續繳費購買滿12個月)。社保清單打印可通過“就近辦”社保醫保便民服務網點打印,也可以在海南政務服務網查詢打印。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那大城區之外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參照那大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所需的報名材料。
(四)招生入學
1.招生順序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
2.各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優先招收第一、第二類學生入學;招收第一、第二類學生超過計劃數,第二類學生采取抽簽或隨機搖號方式或者統籌方式解決;招收第一、第二類學生后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繼續招收其第三類學生;招收第一、第二類學生后招生計劃已滿的學校,將不再招收第三類及以下類別的學生,在其登記的第三類及以下類別的學生采取抽簽或隨機搖號方式解決。
3.學校招收第三類學生后還有剩余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招收第四、第五類學生,其剩余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其他學校未能解決的第三類學生。
4.所有學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類學生結束后再進行第四、第五類學生的招生入學工作。招收第一、第二、第三類學生后還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則繼續依次招收其片區的第四、五類學生(第四、第五類學生數量超出剩余招生計劃的,則采取抽簽或隨機搖號方式解決);招收第一、第二、第三類學生后招生計劃已滿的學校,其第四、五類學生由市教育局和相關學校依次統籌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不服從安排的第四類和第五類學生,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5.學生(或監護人)在報名、登記及提交報名材料時提供虛假信息、材料,弄虛作假的,學校將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并將虛假材料報送當事人工作單位及移交公安等部門查處。
6.房屋規劃用途應為民用住宅。商城、商場、酒店、鋪面、作坊、工廠、倉庫、寫字樓等加工、營業場所、商住等不作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五)洋浦區域報名材料
1.片區內戶籍居民
子女及父母是劃片區域內戶籍且有固定房產的入學對象。有多處房產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居民戶口簿(港、澳、臺、海外華僑華人可提供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相關證件,下同);
(2)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片區內的房產證(搬遷安置協議書、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購房發票或購房契稅發票等。
(洋浦第一小學另需:報名時間開始前三個月遷入戶籍并與房產地址一致,同時居住滿三個月以上,提供父母名下的近三個月燃氣、水電繳費清單)
2.片區內購房人員
子女父母在劃片區域內有購房并常住的入學對象。有多處住房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為準。
(1)子女隨父母居民戶口簿;
(2)子女父母片區內的房產證(搬遷安置協議書、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購房發票或購房契稅發票等。
(洋浦第一小學另需:居住滿六個月以上,提供父母名下的近六個月燃氣、水電繳費清單)
注:房屋規劃用途應為民用住宅。商城、商場、酒店、鋪面、作坊、工廠、倉庫、寫字樓、商住等加工、營業場所不作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3.外來務工隨遷子女
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
(2)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3)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原件,父母片區內符合有關法規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一年以上,從2026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4)居住證(一年以上,以2026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出學校學位數或不符合上述三類有關條件的入學對象,由市教育局或學校通過搖號或統籌的方式安排到其他學校入讀。
四、規范招生行為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招生工作的主體是學校,市教育局負責出臺政策和協同有關部門行使監督職責,各學校要主動履職盡責,要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入學政策,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嚴謹推諉扯皮、遲報、瞞報等不作為行為。
(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要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四)各普通中小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確保義務教育初始年級不產生大班額,其他年級全面化解大班額。在確保不產生大班額的前提下,小學階段初始年級符合同一片區的,根據學位情況酌情統籌同一家庭多孩同學段同校就讀。
(五)為促進洋浦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洋浦地區各校要嚴格執行海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得留級和區內轉學,嚴格控制學生無序流動,嚴厲查處虛假學籍。各學校要控制起始年級班容量,嚴禁出現大班額,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確保義務教育初始年級不產生大班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出學位數的采取搖號的方式分流到其他學校。其他年級全面化解大班額。
(六)義務教育學校要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夠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七)落實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優待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
(八)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安排相對就近入學。
(九)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各學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職責,健全控輟保學聯保機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對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通報,落實輟學報告制度和勸返復學制度。同時,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十)嚴格督查檢查,落實清廉教育部署,開學后,市教育局黨委會同市紀委將組織對各中小學執行招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招生規定、私自超計劃招生、跨片區招生、買賣招生指標等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學工作督查組,對各學校招生情況持續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招生違規違紀行為,對發生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追究責任。招生監督電話:23328166。
五、工作職責
市府辦:負責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職責。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儋州市2026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各鎮政府:負責指導、監督村(居)委會出具居住證明,安排各村(居)委會配合學校做好入戶調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戶籍、居住證的核對工作,做好學生入學登記報名期間學校及其周邊治安維穩、交通疏導工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負責從業人員購買養老保險、勞動合同(含勞動協議)的審核和清單打印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購房合同、租賃合同等證件的查詢、審核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商主體注冊登記等信息的查詢、審核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土地證、房產、不動產證等證件的查詢、審核工作。
市征收局:負責安置拆遷戶等證件的查詢、審核工作。
學校:負責制訂本校招生方案、報名登記、材料審核、實地調查、數字報送、公示公告、辦理入學手續等工作。
儋州粵海自來水有限公司:負責水費繳交清單的審核和打印工作。
儋州供電局:負責指導電費繳交清單的審核和打印工作。
本方案解釋權歸儋州市教育局,咨詢電話:23380256,監督舉報電話23328166(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附件:
1.2026年儋州市那大城區小學招生片區范圍說明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607/P020260720829077052978.docx
2.2026年儋州市那大城區初一招生片區范圍說明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607/P020260720829077131765.doc
3.2026年洋浦經濟開發區中小學招生片區范圍說明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607/P020260720829077170749.docx
4.儋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優待辦理程序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jyj/gkml/202607/P020260720829077237576.doc
來源:儋州教育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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