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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7日,湖北省孝感市一男子湯某(化名),在當地醫院四樓耳鼻喉科就診時,因排隊問題傷醫。醫生胡某(化名)被扇2記耳光后,面部又遭其拳頭擊打。事發后湯某被警方批捕。
后續司法鑒定結果顯示,醫生胡某面部遭鈍性擊打,致右側上頜骨額突骨折、伴左側鼻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本案近日迎來一審宣判。湖北省孝感市云夢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湯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且湯某故意傷害履職醫生,影響不良,且沒有全部賠償醫生損失,不符合緩刑條件,不能對其適用緩刑。
近年來,暴力傷醫一直是我國備受關注的違法犯罪行為。過去十余年間,國家密集出臺規制政策、落地專項整治行動。
2014年4月28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原國家衛計委五部門聯合頒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首次詳細明確了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明確要求對侮辱、毆打醫務人員,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依法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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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原國家衛計委等九部門首次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自當年7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嚴打涉醫違法犯罪。涉醫犯罪“零容忍”成為當時各路媒體報道的關鍵詞。
2018 年,國家發改委等 28 部門聯合發文,要求推進醫療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施暴者將面臨從業限制、出行受限等多重后果,全方位提高施暴者違法成本。
2021 年,國家衛健委等把部門發布《關于推進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提升醫院安防系統能力水平;并通過設置警務室、建立高風險就診人員預警機制、落實安檢制度等措施建立有效預警防范機制。
網絡社交平臺,尤其是短視頻平臺興起后,針對醫務人員的網絡暴力開始層出不窮,2025年8月1日,河南省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邵曉蓓就因長期遭受多起網絡暴力侵擾,多方求助無果后選擇輕生。
所幸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等 14 部門聯合印發《2026 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首次將 "網絡醫鬧" 明確列入清理對象,要求依法查處暴力傷醫與網絡醫鬧案事件。
十余年間,國家建立了針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全方位防范機制。但仍然由大量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因為披著“醫患糾紛”的外衣,被人刻意模糊了暴力的嚴重性。
特別是各類社交平臺上充斥的斷章取義的就診視頻,有的僅靠幾句真假難辨的主觀控訴,就能獲得大批擁躉,引導網絡暴力如潮水一般涌向醫務人員。
這方面,筆者建議應當按照網絡謠言追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將受到行政處罰。 對于惡意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者,通常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當然對于醫務工作者而言,制度保障愈發完善當然是好事,但自身也要認識到傷醫的潛在風險,保護好自己。據梅斯醫學經驗總結,當你遇到以下類型的病人,尤其要擦亮眼睛:
1、精神病患者,不解釋;2、慢性疾病患者,尤其是耳鼻喉等科室;3、病重患者家屬,可能會發生通過毆打醫生來表現自己的孝順;4、對醫生有不滿情緒的患者及家屬;5、醉漢,尤其善于打砸;6、吸毒者,威脅醫生索取杜冷丁;7、地痞混混;8、容易激動的兒科患者家屬;9、一見到你就淚流滿面,說你是救星,甚至下跪的患者和家屬;10、一上來就問:我這病是不是被xxx誤診了?這樣的家屬和患者要警惕;11、一上來就說:我被誰治療過,給我治壞了。這樣的患者和家屬也要警惕。
此外,不管遇到什么形式的暴力,該報警就一定要報警,我們需要每一個前來就診的人潛意識里明白,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容侵犯。
編輯 | V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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