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克斯新聞網7月19日報道,美國夏威夷州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在近日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中,罕見地對以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為首的聯邦最高法院發起了猛烈抨擊。這名法官指責美國最高法院正在削弱憲法權利、破壞民主,并淪為了推進特定政治議程的工具。
這起引發軒然大波的案件名為“州政府訴格拉尼洛案”。7月15日(周三),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大法官托德·埃丁斯撰寫了一份長達91頁的多數意見書。案件本身涉及一名1990年因綁架和性侵被定罪的男子,法院最終因當年的FBI專家證據存在科學缺陷而下令重審。
這份判決書最引人注目的并非案情本身,而是埃丁斯用了整整8頁的篇幅,對聯邦最高法院進行了“指名道姓”的批判。他明確表示,夏威夷法院在解釋州憲法時,絕不應參考當前的羅伯茨法院。
說白了,這已經不是簡單的法律分歧,而是美國地方司法體系對聯邦最高司法權威的一次公開“造反”。埃丁斯認為,聯邦最高法院已經拋棄了1954年廢除種族隔離的進步精神,反而正在“復活”1857年否認黑人公民權的奴隸制邏輯。
事實上,埃丁斯在判決書中列舉了多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歷史裁決。他指責現在的最高法院不再反映《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的憲法原則,而是利用所謂的“原意主義”解釋方法,重回1896年種族隔離合法化的老路。他甚至直言不諱地嘲諷道:“今天的原意主義者正用這種傲慢的方法來控制現代生活。”
埃丁斯在意見書中如數家珍般列舉了羅伯茨法院近年來的“罪狀”:從推翻墮胎權的多布斯案,到擴大槍支權利的布魯恩案,再到給予總統豁免權的特朗普訴美國案。他認為,最高法院正在推翻國會的決定,推翻人民的選擇,一切只為服務于其自身的政治目的。
“羅伯茨法院的眼里只有白人,”埃丁斯寫道。他指責最高法院拒絕承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護前黑奴的原意,反而采取了一種所謂的“色盲”策略,實質上是在削弱對少數族裔的保護。他認為,一個系統性拆除民主保障、踐踏人類尊嚴的法院,不配為夏威夷憲法指引方向。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喬納森·特利也對此感到震驚。他形容這份意見書“毫無司法克制和禮儀可言”,認為埃丁斯釋放了對聯邦最高法院多數派大法官的“憤怒與指責”,甚至暗示他們是事實上的種族主義者。
業內分析人士指出,夏威夷法院此次“暴走”并非無緣無故。就在幾周前,美國最高法院剛剛在“沃爾福德訴洛佩茲案”中給了夏威夷沉重一擊,裁定該州不能要求槍支擁有者在進入私人領地前必須獲得許可。這種積壓已久的挫敗感,或許正是此次司法“炮轟”的導火索。
目前,這份充滿火藥味的判決書已成為全美司法界議論的焦點。后續,這種地方對聯邦最高權威的公開挑戰是否會引發其他州的效仿、聯邦最高法院是否會對此做出回應、以及美國司法體系的裂痕將如何彌合,均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美國憲政秩序的走向仍充滿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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