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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保險低價游”淪為“保健品式”收割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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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文化和旅游部發布關于警惕借“保險客戶旅游”名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圖/央視財經
文|李英鋒
近年來,一種打著“保險公司回饋老客戶”旗號的低價旅游悄然興起,卻屢屢演變為誘導購物、虛假宣傳的消費陷阱。
據《工人日報》報道,近日,在文化和旅游部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多起涉及保險代理人違規組織旅游活動,多家知名保險企業被點名。當金融營銷披上旅游的外衣,中老年消費者正成為這場灰色產業鏈的“圍獵”對象。
傳統的不合理低價游的侵權套路非常明顯,引發了消費者較高的警惕。而保險代理人以“答謝客戶”“回饋老客戶”等名義組織的低價旅游活動,因為穿上了“保險馬甲”,有保險公司背書,似乎顯得更保險、更靠譜,也獲得了消費者的更多信任。
但分析“保險低價游”的活動鏈條和運轉邏輯不難發現,低價游穿上“保險馬甲”還是低價游。從記者調查了解的信息以及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看,參加“保險低價游”的游客不是在購物,就是在前往購物場所的路上,真正用來看風景的時間很少。
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與旅行社、購物場所等達成了各取所需、按約分成的利益合謀,更有甚者,用質次價高的商品來收割游客,用演戲做局來誘騙游客沖動消費。
令人無奈的是,游客中有不少老年人,他們在旅游過程中,全程遭遇猶如保健品坑老套路中的“笑臉相迎”“親情攻勢”“噓寒問暖”,獲得了滿滿的“情緒價值”,即便掏出了幾千幾萬元的真金白銀購買了物非所值的商品,花了很多冤枉錢,似乎還很開心,不覺得受騙。
實際上,“保險低價游”的牟利路徑不僅有安排購物一條,還有保險推銷。一些保險機構通過“封閉講座”“展銷晚宴”等活動不遺余力地對游客進行洗腦,推銷保險產品。
不合理低價游已被法律拉入了旅游黑名單。旅游法明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盡管“保險低價游”摻雜了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組織的因素,但其實質與傳統的不合理低價游是一樣的,實際上,大多數“保險低價游”活動也都有旅行社的影子,這就更契合了不合理低價游的違法特征。
對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文化和旅游部也發布了關于警惕借“保險客戶旅游”名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監管部門有必要對“保險低價游”亂象加強關注、研究,建立聯合治理機制,填補治理縫隙。
首先,應通過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或法律解釋的方式,明確符合哪些情形的“保險低價游”應定性為不合理低價游,明確“保險低價游”的違法構成要件以及保險代理人等主體的法律責任,劃清法律邊界和底線。
監管部門應對保險機構和旅行社進行合規指引,高效受理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讓消費者投訴有門,舉報有果。同時依法查處曝光不合理的“保險低價游”,讓鏈條上的保險代理人、保險公司、旅行社等主體均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還是那句老話,天上不會掉餡餅,地上倒是經常有陷阱。消費者也應多一分理性,而一旦遭遇“保險低價游”套路,應積極維權。
撰稿 / 李英鋒(律師)
編輯 / 柯銳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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