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航空旅客,權利現在有哪些變化航班延誤超過3小時,旅客可以獲得賠償。這是歐盟每一位航空旅客享有的權利。歐洲議會本周在斯特拉斯堡通過了一項內容廣泛的立法方案,歷經13年談判后,相關規則終于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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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一些成員國一直阻礙達成一致。如今,歐洲議會通過了這項大規模立法方案,賦予航空旅客更廣泛的權利,同時航空公司整體上也并非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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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原本更希望把門檻提高到5小時德國航空運輸業聯邦協會新聞發言人卡羅拉·舍夫勒說:“現在不用再頻繁訴諸法院,就個案作出裁決,這是一件好事。”她表示,現行法律適用終于更加明確。不過,航空公司仍對歐盟繼續要求其在航班延誤3小時后支付賠償感到不滿。它們原本更希望將這一時限延長至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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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夫勒說:“無論是調配替代飛機,還是完成維修,3小時都太緊了。”她表示,一旦發生故障,航空公司今后甚至可能更傾向于直接取消航班,而不是設法調來替代飛機,這同樣不符合旅客利益。現有旅客權利大體保留此次改革基本延續了歐盟現有的航空旅客權利體系,并將其納入一部新的法律。對旅客來說,利好在于,權利沒有縮水,但有些方面得到加強。
例如,今后航空公司不得再就兒童坐在父母附近的座位預訂額外收費。為提高價格透明度,機票價格中今后必須始終包含一件手提行李。此舉旨在防止低價機票通過不透明定價和高額手提行李收費誤導消費者。除這些核心內容外,歐洲議會還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航空公司今后必須明確告知旅客,何時以及是否有權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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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人士或行動不便者如果因輪椅服務不到位等原因錯過轉機,今后將獲得補償。獨自出行的未成年人如果因兒童照護安排失當受到影響,也適用同樣規定。每個人都有權免費獲得紙質登機牌,任何人都不得被強制要求安裝應用程序才能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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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乘前段即取消后段”的做法將被終止。過去,旅客購買往返機票但只乘坐返程航班時,可能會在登機口被拒絕登機。這有時會對旅客不利,因為某些單程票反而比往返票更貴。今后,旅客可以把代金券兌換成現金;代金券到期后,航空公司必須將其價值支付給旅客。目前,這些旅客權利首先只要求歐盟航空公司執行。非歐盟航空公司只有在航班從歐盟境內起飛時才適用。
議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議會表決結果十分明確:646票贊成,12票反對,3票棄權。成員國理事會已經表示同意,但仍需完成正式批準程序。這種廣泛支持也體現在利益相關方的態度上。不僅航空公司除少數條款外普遍表示認可,消費者保護組織也持積極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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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被視為重要一步。不過,德國消費者中心聯合會的安德烈·杜德施泰特仍表示,希望“旅客在發生航班中斷時,能直接拿到一份預先填好的表格,據此主張自己的權利”。但總體而言,他也對這項法律持肯定態度,認為13年的談判顯然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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