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不同的故事騙不同的人
冒充公職人員騙商戶,哄騙被害人冒名辦理網絡貸款,又一人分飾多角虛構相親關系騙取錢財填補前期詐騙虧空……張某先后布設三重連環騙局實施詐騙。經山東省桓臺縣檢察院提起公訴,4月22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
2024年5月,無業人員張某在多個直播平臺物色作案目標,最終盯上了經營洗化用品的商戶錢某。她冒充某局工作人員主動私信錢某,聲稱可協調所管轄企業采購洗化用品作為員工福利,隨后添加錢某的微信持續聯絡。
張某為打消錢某疑慮,每次與錢某會面都身著正裝,見面地點都約在某局門前。獲取錢某信任后,張某以“跑關系需要打點”“可幫錢某孩子安排工作”為由,先后騙取錢某共計12萬余元。
2024年5月底,她在網上尋找賺“快錢”機會時,被宗某(另案處理)以“招募貸款保障人,可拿20%傭金,無需擔責”為由誘至非法貸款公司。當被告知不符合資質時,張某立刻想到了錢某,以“幫領導走賬需要擔保”為名,哄騙錢某到現場配合操作。
宗某等人以“核驗擔保人資質”為幌子,冒用錢某身份信息辦理了18萬元網絡貸款,后張某將宗某支付的3萬余元傭金轉給了錢某。直到2025年9月收到銀行貸款催收通知,錢某才發現自己被騙,而此時宗某已經失聯,貸款公司已人去樓空。錢某找到張某,張某為避免自己的身份被戳穿,一直以各種理由敷衍錢某,并承諾幫助錢某歸還部分貸款。
面對錢某的多次催要,無力償還的張某眼看騙局即將敗露,2024年12月,得知熟食店店主孫某正為30多歲兒子的婚事發愁,當即動起了歪心思。她使用化名,謊稱自己有個經營服裝廠的外甥女“晴晴”,以介紹相親為由,主動提出撮合“晴晴”與孫某兒子。張某先后冒充“晴晴”本人及其親屬,用變音軟件給孫某打電話,獲取孫某信任后,編造“晴晴父母因車禍去世”“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賠償”等理由,多次騙取孫某39萬余元,將其中的20萬元歸還錢某。孫某因多次要求見“晴晴”未果,對張某產生了懷疑,與兒子核實后才發現兒子并未和“晴晴”談戀愛,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5年12月,桓臺縣公安局以張某涉嫌詐騙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張某犯罪數額巨大,且多次作案,主觀惡性深、社會危險性大,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在審查過程中,檢察機關同步引導公安機關固定相關書證、電子數據等,查明張某的全部犯罪事實及詐騙資金的去向。今年3月13日,桓臺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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