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輸入密碼,不用人臉識別,只需將綁定他人銀行卡的手機靠近POS機,短短數秒就能完成大額支付。以劉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利用NFC便捷支付功能,在7省購買黃金、高端手機,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轉移贓款237萬余元。
近日,由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等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法院作出判決: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判處其余涉案人員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各并處罰金1.2萬元至1.1萬元不等。
2025年3月26日,李某向三門峽市公安局湖濱分局報警,稱其在家中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騰訊客服,以協助取消一項每月扣費的保險業務為由,向其發送陌生網址,要求其下載一款軟件、登錄手機網銀,結果其銀行卡里的5萬元被秘密轉走。湖濱分局接警后,于當日立案偵查。
2025年8月19日,公安機關在四川成都將犯罪嫌疑人劉某、秦某抓獲。到案后,劉某始終閉口不言。湖濱區檢察院依法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調取銀行交易記錄、POS機刷卡小票、監控視頻、快遞單號、手機電子數據等客觀證據。
經查,2025年3月,成都人劉某(網名“葬天神”)和王某(另案處理)在明知上線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情況下,仍伙同下線共同建立“一路長虹”“臥龍鳳雛蘋果卡扣群”兩個微信群,作為洗錢團伙的運作據點。劉某在上線指使下,利用上線提供的犯罪工具及手機,將上線騙取的被害人的銀行卡、密碼等信息綁定至手機“錢包”,后在金店、商店等地方通過NFC功能進行盜刷,幫助上線轉移犯罪資金。
短短一個月,該團伙的足跡遍及四川、貴州、陜西等7個省份。團伙成員按照指令流竄作案,每到一個地方就尋找支持大額消費的商戶實施盜刷,購得黃金、手機后,通過郵寄方式寄回四川,或由專人帶回。劉某接收后,交給秦某銷贓。秦某利用自身關系,將黃金賣給成都某公司,將手機賣給二手手機回收商,所得贓款交還給劉某和王某。秦某銷贓金額為220余萬元,個人獲利2萬余元。
在案客觀證據環環相扣,形成完整鏈條,足以認定劉某在團伙中起組織、指揮作用。秦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2萬元。2025年11月26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以劉某等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2月26日,湖濱區檢察院經審查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雖拒不認罪,但在案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證明體系,依法認定其組織下線、發送銀行卡信息、接收并處置贓物等犯罪事實,系主犯;被告人秦某等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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